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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Y板友劣退一事件說明
共 10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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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33→)留言4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anney (貓子)時間17年前 (2009/02/16 23: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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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完全是這個意思. 所為著作就是像文章 畫作 音樂. 以自己的方式表達 寫成一篇網誌或食譜 當然就沒有侵權的問題. 但是一字不漏的將網路上食譜抄下引用 又沒有註明出處. 這很有可能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而造成侵權. 舉例來說. 避免侵權的最好辦法. 在寫網誌時 盡量用自己的話重新寫一遍. 另外 需要寫
(還有19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nnypie1992 (阿餅)時間17年前 (2009/02/16 23: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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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的推文裡, P版主指出: 嚴重的連貼連結都會被判侵權. 我想有必要澄清. 網路連結(Link)是否侵犯著作權?. 請看這裡:. http://www.weli.com.tw/page/sub17/sub1701.htm. 答案是除非您... 否則是不會的(詳情請自己看↑). P版主舉的那個例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nnypie1992 (阿餅)時間17年前 (2009/02/16 23: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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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也同意您的說法. 著作權當然不是用來鼓勵侵權的. 在食譜這個主題裡,反而可以說是相當捍衛創作精神的自由. 換句話說,即使我以相同的比例. 但完全不同的表達方式來詮釋一道菜的做法. 就沒有侵權的問題. 因為這成了一全新著作. 這其實是有道理的. 因為白飯不就是米加水下去煮的. 但每個人都可以用自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anney (貓子)時間17年前 (2009/02/16 22: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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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您對著作權法有所誤解. 著作權法所保障的是表達方式. 而非創作本身之精神. 所以食譜只是一種表達的方式. 所以並沒有侵權的問題. 如果連精神都要保障. 那會限制了創作. 只要改寫了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創作即是一種新的著作. 如果這份食譜的煮菜方式非常新穎特別. 你想要受保障 那也非著作權法的範圍.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ellyrabbit (隱形人)時間17年前 (2009/02/16 20: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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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說真的..... 應該有不少版友也是參考了別人的配方或者是書上的配方. 做完以後分享成果的同時 提供自己修改過的配方以及參考配方的出處. 例如"哪本書"或者"哪位版友的食譜"等等. 我想請問這也觸法嗎....@@. 我自己也發表過原創食譜 但其實我在網路上發表了就是想跟大家分享. 有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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