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代收糾紛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 (低調)時間15年前 (2011/07/13 20:40),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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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之銘言: : 他說他親眼看見他小孩拿錢給店員,請問證據呢? : 議員也白x 要告你也要拿出證據 而不是要被告的拿證據來自清 : 你拿不出證據 人家反告你誣告你可是吃不完兜著走 : 根本就喊爽的 要告請自便 你太激動了一點 基本上是不可能反告的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 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 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 議員只是幫忙想上新聞搶版面而已 他才不會幫忙你告超商 別傻了 事實就是兩邊都沒有證據顯示這筆錢有入帳 所以依照無罪推定 沒證據堅持提告就是敗訴 除非他變出一張小白單 那你又能證明這張是假的 這樣才能反告他 順便要求民事賠償 不過我想以目前電腦化的作業下沒人會蠢到造假 -- ▃▃▃▃ Lv.99 宅宅 一般轉職 特殊轉職 ╔═══╗ 技能:修電腦 1.黑特憤怒宅 1.潮瘤腥男(條件:裝備哀鳳) ║ ○ ║ roder 嘴砲 2.西斯幻想宅 2.大屌泡男(條件:金錢MAX) ║ <□┘║ 變身駝獸 3.八卦嘴砲宅 3.哈洋畜女(條件:習得M字腿) ║ ∥ ║ 裝備:50cc綿羊 4.引戰廢文宅 4.偽善魔人(條件:護航值滿) ╚═══╝ 照相手機 5.政治狂熱宅 5.版主(條件:廢文500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15.237

07/13 23:25, , 1F
學習了~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
07/13 23:25, 1F

07/16 02:17, , 2F
其實我比較好奇他小孩真有確實...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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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2:18, , 3F
因為我們曾遇過家長來投訴叫小孩繳電話費...監視器畫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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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2:19, , 4F
出來是...小孩拿錢買點卡...還請店員幫忙丟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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