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美加] 開車習慣

看板CultureShock (文化衝擊)作者 (有情有義流浪漢)時間18年前 (2006/11/22 18:1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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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g0615 (Leave Me Alone)》之銘言: : 這是....╮(′~‵〞)╭ : 其實我覺得台灣已經算是人情味很重的國家了 : 大部分的亞洲人都是溫儒有禮 : 所以才會有人讓車這種現象 : 可是 以我的經驗 : 在歐美我也常遇到讓車事件 : 城市人趕時間 大部分都是一路叭~~~~ : 鄉下路闊,踩著油門就衝了 : 如果硬要車讓行人,實在是很不明智 : 雖說駕駛會賠償,到底是苦的還是自己,讓車又何彷? : 台灣交通雖然擁擠,卻不怎麼需要指揮,大家也都避免適用喇叭 : 但國外卻是看似整齊,實際上駕駛們都照自己的意思開車,又很愛噪音污染 : 這次去渡假 西班牙朋友看都不看路 : 拉著我的手就要過街,實在讓我心頭驚驚跳 可是在西班牙以及歐洲其他國家 車子一定要讓行人先通過 這是行人的路權優先原則 很多人都是看都不看直接過馬路 而駕駛在路上行駛的時候只要是接近路口的區域多半會減速通過 如果有行人要過馬路就開始踩剎車了 (雖然這不是百分之百的人都完全遵守,但這就是他們的通則) 特別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或街道 往往在十字路口...如果你站在那邊要過馬路的樣子 駕駛遠遠的看到就會開始準備剎車 你不過馬路要讓車子先走 駕駛還會就直接停在那邊打手勢要你先過去 曾經看過一整排的汽車乖乖停好在停止線前面 等一個走路很慢的老太太過馬路 完全沒有人敢躁進 曾經開玩笑說 看一個台灣人在這邊過馬路的樣子就知道他過來幾年了 在這邊...車子讓行人先通過是一般的概念通則 所以你的朋友這樣做...也真的只是已經很習慣以上的原則了 : 我常常在想 : 如果真的撞上行人,一定會嚴重影響交通 : 如果駕駛為了閃避行人而產生車禍,不僅傷了駕駛又傷了別人 : 如果 : 每個人都懂那麼一點禮貌 : 都多明白一點國際觀 : 世界會更美好。 : 感謝收看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9.237.150.40 ※ 編輯: dearevan 來自: 159.237.150.40 (11/22 18:33)

11/23 11:07, , 1F
上次回台灣 差點被車撞 結果還被罵不長眼~_~
11/23 11:0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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