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 [試菜] 文機制調整與板規修訂
板務群經過多日商討,作出決議如下:
一、仍將維持現有機制,板友 [試菜] 與店家 [廣宣] 作不同區隔。
二、將 [試菜] 列為正式發文格式分類,改稱 [招待] ,並加訂相關罰則。
三、本板板規於 2012-10-19 修訂部分條文,訂為 v1.3 版。
即時起生效適用,不溯及既往。
EatToDie 板雖與 FOOD 板同屬美食小組下轄之看板,但兩板經營方針有別,
本板並未將「接受餐廳招待或參與試菜」視同餐廳店家廣告宣傳項目。
因此, [廣宣] 類別與 FOOD 板定義仍將有所差異,這部分不會改變,
但 [試菜] 發文分類名稱,將列入正式發文格式,並更改名稱為 [招待] 。
[廣宣] 依舊僅供餐廳店家帳號申請張貼,以與 [招待] 有所區隔。
針對近日有部落客 [試菜] 文章內未有清楚註記之情事,
由於文章標題已有配合本板規範進行修改,並未觸犯原置底板規3.所述,
這部分即使新修板規罰則,板務群亦不會溯及既往予以懲處。
至於該作者文章轉錄至其他看板,未有揭露受招待之實情,
因非關本板業務所及範圍,也不列入評估考量。
綜上所述,經討論後,板務群決議將置底板規修訂部分如下:
(部分條文亦有些許字詞修正,未有大幅更動,不在此一一列舉)
修正第3.條
3. 本板有限度開放張貼無償接受餐廳招待之試菜文(含使用免費兌換票券用餐),
請店家或部落客發文時,務必依照下述各款規範,先行申請或清楚標註。
增訂 3.2
3.2 板友接受餐廳招待或參與試菜之情事(含使用免費兌換票券、口碑券),
均需依規定使用本板預設之 [招待] 格式發文,
並於文章第一行保留明顯提醒字樣:
「本文為作者主動接受餐廳招待或使用免費兌換票券之用餐經驗分享」
如為自他板轉入之文章,亦需編修加上此行文字。
若經板務標註提醒仍未修正,板務將於24小時後進行懲處,
文章將劣文退回,並水桶禁言至少兩週以上。(視情節而定)
假使板務已標註提醒,發文者卻逕行刪文,以規避懲處行為,
板務將先予以判定警告一次,累犯則將依照 6.3開罰,
情節嚴重者,不適用此一規定。
增訂 6.3
6.3 使用 [食記] 格式發表之文章,均需為板友自行付費之消費經驗分享,
假使有無償接受餐廳招待或參與試菜之實質情事,
請務必依循板規 3.2所述,改用 [招待] 格式發文。
如板友未自我揭露受招待之實情,意圖欺瞞,偽裝為正常食記,
經其他板友檢舉或板務知悉,且經板務查證屬實,將不再標註提醒,
視為情節重大之刻意、惡意行為,該 [食記] 文章予以劣文退回,
發文者亦將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永久水桶。
假使日後有分身帳號發文嫌疑者,該帳號亦將予以相同懲處。
如違規原文在板務予以懲處前已逕行刪除
板務亦將至 ID_Problem 板申請補增加劣文。
本板有限度開放張貼無償接受餐廳招待之試菜文,
(含使用免費兌換票券之無償用餐行為者),
請店家與部落客發文時,務必依照發文格式與板規所述
先行申請或清楚標註,以免違規而受懲處。
以上……
EatToDie BM Hongda / falltrace
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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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122.1
→
10/19 04:05, , 1F
10/19 04:05, 1F
※ smallta:轉錄至看板 Food 09/0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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