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剛拿到綠卡,該怎麼把台灣女友接來美國?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紐約好冷啊)時間17年前 (2007/03/16 10:4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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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是不錯用。但境內轉換身份適合長住美國的人,不適合長住台灣的人 : 若長期不在,卻在美國申請境內轉換身份,申請常常會被刁難 : 總之,若辦境內轉換(I-485),最好長住美國,不要長住台灣 : I-485的好處是,很快就可拿到EAD工作證,在拿到綠卡前就可做任何工作。 聽您這麼分析,我想只要她能自己進出美國和做任何工作,那應該就夠了。 比拿觀光簽證不能打工或拿學生簽證繳學費都還好的選擇。 若她不能藉這次申請拿到綠卡,等我拿到公民再申請一次也行,是嗎? : : 請問這應該較久吧? 要先等通過,再等移民簽證下來?而且之前可能都不能入美? : 沒特別久,以前甚至穩定的比I-485快,現在I-485加速後,較不熱門 : 移民簽證下來之前,可以用H4簽證(H1的眷屬)短期赴美,不會受到刁難。 : 我不建議你境內轉換,除非她已經要長住了 : CP才適合你 : 還有辦個H4簽證會很有用. H4是非移民簽證,卻允許移民意圖, 才是王道 : 你也可以先在台灣公證然後她辦H4, 這樣就不用擔心B1入境的複雜局面。 缺點就是若這幾天我綠卡突然下來了,H1B,H4就自動作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90.54.143

03/16 12:01, , 1F
H4可搭配綠卡一起辦.你拿到時她的CP也快了
03/16 12:01, 1F

03/16 21:18, , 2F
你拿到公民最快也是五年後的事情了
03/16 21:1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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