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剛拿到綠卡,該怎麼把台灣女友接來美國?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cchris (Alaska cruise)時間17年前 (2007/03/29 03:40)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31/39 (看更多)
※ 引述《chenkun (kun)》之銘言:
: 感謝兩位的詳細解釋,
: 那我目前的想法大致上是醬,請幫我看一下這樣可不可行,
: 先請我女友先申請H1b(4/2或3號)...(怕名額會用完,再我去美國跟他結婚前就先送)
公司的HR那邊H1的資料都準備好了嗎? 這很複雜的,不是說辦就馬上辦
: 同時我4/6號入境美國,週末去挑婚戒,隔週的上班日去辦公證結婚,
一個重點是入境時取得多長的觀光期限。你必須在效期結束前轉換身份
通常給半年,但若你的表現太差,可能只給一個月或更短
: 第一個問題:那因為他H1b是先送的,這時候不知道可不可以幫我補送??
沒這個必要。她的H1是她的事,你的H4是你的事。兩人是分開辦理
只要你符合資格就可申請H4身份 (要另外申請I-539)
事先加入你的名字,只會多一份approval notice,方便你單獨辦簽證,不影響別的
另外,我認為同時申請H身份轉換和AOS(I-485)不是個好的主意
一切事情要講先後次序,最好不要有兩個完全不同類的申請同時在移民局pending
這樣你必須擔心哪一個先/哪一個後,結果可能會造成不同,很複雜
要碼就先不要申請H轉換
要碼就等H通過以後再辦485
或者是I-129上面不要勾選「身份轉換」,而選擇境外辦美簽
這樣H身份就不會生效,一直保持在F身份
: 接著因為他已經有辦H1b了,原則上應該是10月才可以上班...
: 不過因為他這時有OPT,所以還可以待在美國上班,
: 之後她申請 LC substitution,之後一approved,
: 同時一起用配偶的身分一起辦I-140,I-485...
沒有所謂「申請 LC sub」這件事。LC sub就是I-140申請的一種
想要辦LC sub,就由公司申請I-140並附上別人的LC,若I-140順利通過了就恭喜
I-485可以和I-140同時申請
所以只要幾個月後140的結果出來,你就知道LC sub有沒有成功
140是勞工移民本人才能辦
所以是: 她辦140 (用別人的LC),你和她一起辦I-485 (EB2免排期)
: 那I-140應該兩三各月可以approve,那I-485則應該在排時間,
: 此時我應該可以先要求AOS,轉換成 I-485 pending,
沒有什麼排時間的。
一申請I-485,身份就變成AOS (但H身份可和AOS並存)
: 至於我女朋友應該由於是持opt,所以應該也跟我是一樣的身分,
她是F1,你是B2,不一樣
: 之後我們應該就在等I-485的結果,
I-485需要半年到五年以上,沒有一定。運氣不好的人需要長期抗戰
: 順利的話,I-485 通過的話,我們身分應該就沒有問題了...
: 第二各問題是:萬一我在等I-485的期間,觀光簽證要過期了,
: 我須要離開嗎??(我猜這時候AP應該已經下來了吧)還是其實可以等到結果沒關係?
如果I-485正在pending,你屬於AOS身份,不需要離開美國,可以等到結果出來為止
: 那萬一不順利的話,兩各都被reject的話,
哪兩個? 你是指兩個人的I-485?
事實上不必等太久。只要她的I-140一被reject,(表示LC sub失敗)
以這份I-140為基礎的所有申請(她的I-485/765/131,和你的I-485/765/131共六份申請)
就全部失效 (765是EAD, 131是AP)
兩人都必須馬上離開美國
: 那我們倆各應該就沒有身份了,就必須離開美國,
: 不過因為有申請H1b跟H4,所以我們倆各之後應該也是可以在AIT辦簽證,
對,就如前所述,I-129上選擇「回國簽證」,你就回AIT辦H1/4即可
有一個問題是,H要10/1才能生效
所以若7月時I-140就被拒絕,有可能要回台灣打混到9月底才能再次赴美
: 在回美國....我的計畫目前是醬,不過不清楚有沒有遺漏,
: 或是我可以會有非法的身分問題,所以在請教M大跟C大...謝謝...
: 對了,再問各問題,萬一I-485被拒絕後,我們有多少時間可以準備離境阿??
沒有任何緩衝期,一丁點也無
必須「馬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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