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DV 與結婚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楓香晚花靜)時間14年前 (2010/06/29 00: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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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nderwall (好想彈吉他他他他他)》之銘言: : ※ 引述《TripleC ( 沈默...是真神 )》之銘言: : : 舍弟抽中了DV2007,下個月要面試 : : 現在的問題是,他現在跟他的女朋友結婚的話來得及嗎? : : 兩個人能否同時拿到綠卡? : : 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 最好的時間點是 寄表格DS-230 I 回去給KCC的時候 就填上配偶的名字 : 並繳交 Ds-230 II and DSP120 : 此時不用真的結婚 只要在移民面談之前結婚並提出證明就好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各位,如果是在這個時間點填配偶的名字,那結婚日期怎麼填呢? 這樣會不會有實際結婚日期與遞交表格日期不合的問題? : 第2好的時間點 就是移民面談之前結婚 在面談當天重新填寫表格 DS-230 I : 並補繳配偶的ds-230 II and DSP120 表格 : 並在移民面談當天準備已經結婚的相關證明文件 : 以您的case來看 已經錯過最好的時間點 : 但是可以再第2時間點提出 : 當你收到確切面試日期通知後 請向AIT反應你的婚姻狀況 : 理論上 只要在移民面談的時候能夠說服移民官你們的婚姻的可靠性 : 並順利通過新移民入境 即使之後離婚 我想雙方的綠卡也不會有問題 : (不過這一部分是我的推斷 希望大家提供意見) 若是在第二個時間點提出,會有名額限制的問題嗎? -- 先謝謝大家的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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