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轉換永久綠卡 affidavits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biobay)時間14年前 (2012/02/18 21:30),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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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最近在申請轉換永久綠卡 對於要有至少兩人書信證明(affidavits)婚姻真實性這點我有個疑問 這個信有規定一定要有公證人公證過嗎? (是不是一定要notarized?) 還是把資本資料跟信的內容寫好即可? I-751的指示並沒有提到要notarized,但前面前輩分享的有 因為要幫我們寫信的友人在外州 如果可以省下這一步會簡單很多 請大家分享一下經驗唷 謝謝!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8.13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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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寫就表示不一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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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2:34,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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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notarize 那麼就只是"(personal)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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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有寄出去五六封信,只有一封有notar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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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順利拿到10年綠卡喔!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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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問一下 信裡面到底要寫什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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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1:32, , 7F
寫什麼時候結婚? 友人認識多久? 生活狀況?
02/19 21:32, 7F
文章代碼(AID): #1FFwWFIZ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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