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送I-485的時機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1年前 (2014/05/14 14:36),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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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kukuku (ku~ku~ku~)》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 我目前是拿H1B簽證 : 我與女友已經在美國登記結婚, 公司在今年一月底幫我送出PERM, 目前還在等通知 假設你是EB2,沒有排期問題 : 因為女友目前人在台灣, 今年應該是不會過來美國, 明年要過來也可能是年底或是後年 : 申請綠卡時我打算幫我們兩人同時遞出申請 : 想請問一下, 以我們的這種狀況, 是應該 : 1. 延遲I-140, I-485的遞送, 拖到她拿H4 過來後才遞出I-485申請 未必要延遲,你可以照送你的140/485,等她用H4過來之後,再自行送485 或是先送140,等到她用H4入境之後,再一起送485,兩者差異不大 : 2. 延遲I-140, I-485的遞送, 等到她拿ESTA 入境60天後再遞出I-485 如上述,必須用H4入境,此例ESTA入境不能轉換身份,因為你不是美國公民 : (不過不知道I-140, I-485可以拖多久....) 140/485的核准大約2~6個月。若已經通過了也沒關係,可以follow to join : 3. 迅速一起遞完I-140, I-485, 我先在美國拿到綠卡, 她在台灣面試(?) 這就是follow to join : 抱歉我分不太清follow to join 和 CP 的差別 這個例子裡,follow to join就是採用CP的流程,所以若A則B,無二無別 : 如果是方案3, 不知道是否可以自行決定我女友那邊遞出follow to join 或CP 的時間呢? : 有規定說我綠卡後拿到多久她一定要提出申請嗎? 沒有,想移民的時候再申請就好,隔十年也ok 想follow to join時,向移民局遞出I-824,約三個月通過,就會轉到AIT面談 : 或是有規定她拿到綠卡後多久一定要入美嗎? (因為目前她那邊的時間都還不太確定) AIT面談完畢就會發出移民簽證,一般半年有效,必須在效期內入境美國,否則作廢 如果還暫不想移民,就要請AIT延後面談日期,可以延後一段時間 :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123.5.1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00049414.A.309.html

05/14 14:51, , 1F
非常感謝板主的回答, 我是用EB2沒錯
05/14 14:51, 1F

05/14 14:52, , 2F
所以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我照我正常的程序走, 不用刻意延
05/14 14:52, 2F

05/14 14:53, , 3F
當她想過來時則用follow to join的方式, 約三個月後面試,
05/14 14:53, 3F

05/14 14:54, , 4F
面試完半年後過來, 這樣的流程對我來說是好消息:)
05/14 14:54, 4F

05/14 14:54, , 5F
抱歉還有一個問題, follow to join 時她才要遞出申請, 這
05/14 14:54, 5F

05/14 14:55, , 6F
表示我在丟140, 485時不用附上她的出生(戶籍)證明是嗎?
05/14 14:55, 6F

05/14 14:59, , 7F
她送485才要準備出生證明;但你的140/485也可填上配偶資料
05/14 14:59, 7F

05/14 14:59, , 8F
另外你們已經結婚了,所以她應該叫"配偶/妻子"而非"女友"
05/14 14:59, 8F

05/15 01:50, , 9F
抱歉, 習慣一時還改不過來, 以後我會多加注意
05/15 01:50, 9F

05/15 01:50, , 10F
非常感謝您的回應
05/15 01:50, 10F

05/15 12:56, , 11F
cchris大請問是否只要再拿到綠卡前結婚 follow to join
05/15 12:56, 11F

05/15 13:00, , 12F
之後配偶任何時候都可以以H4入境 再I485轉換身份?
05/15 13:00, 12F

05/15 13:46, , 13F
H1變成綠卡後,H4就失效了,只能走CP移民簽入境(這才叫做FTJ)
05/15 13:46, 13F

05/15 13:47, , 14F
如果H1還沒改成綠卡,那就不叫做FTJ,而是單純的AOS (I-485)
05/15 13:47, 14F

05/16 12:29, , 15F
了解 感謝回答
05/16 12:29, 15F
文章代碼(AID): #1JSmy6C9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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