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送I-485的時機
版主您好,我有類似的問題。我目前身分是H1B,走NIW EB2,計畫在近期內丟I-140,
但因為太太還在台灣工作,所以想說我在美國丟I-485然後太太在台灣辦CP。聽起來我的
例子也是太太follow to join? 是要丟I-130跟I-824嗎? 如不一樣請指教。另外不知道版
主於前篇回答的"EB2沒有排期問題"指的是否是這例子裡的CP不需要在AIT排期的意思?
非常謝謝。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kukukuku (ku~ku~ku~)》之銘言:
: : 我想請問一下, 我目前是拿H1B簽證
: : 我與女友已經在美國登記結婚, 公司在今年一月底幫我送出PERM, 目前還在等通知
: 假設你是EB2,沒有排期問題
: : 因為女友目前人在台灣, 今年應該是不會過來美國, 明年要過來也可能是年底或是後年
: : 申請綠卡時我打算幫我們兩人同時遞出申請
: : 想請問一下, 以我們的這種狀況, 是應該
: : 1. 延遲I-140, I-485的遞送, 拖到她拿H4 過來後才遞出I-485申請
: 未必要延遲,你可以照送你的140/485,等她用H4過來之後,再自行送485
: 或是先送140,等到她用H4入境之後,再一起送485,兩者差異不大
: : 2. 延遲I-140, I-485的遞送, 等到她拿ESTA 入境60天後再遞出I-485
: 如上述,必須用H4入境,此例ESTA入境不能轉換身份,因為你不是美國公民
: : (不過不知道I-140, I-485可以拖多久....)
: 140/485的核准大約2~6個月。若已經通過了也沒關係,可以follow to join
: : 3. 迅速一起遞完I-140, I-485, 我先在美國拿到綠卡, 她在台灣面試(?)
: 這就是follow to join
: : 抱歉我分不太清follow to join 和 CP 的差別
: 這個例子裡,follow to join就是採用CP的流程,所以若A則B,無二無別
: : 如果是方案3, 不知道是否可以自行決定我女友那邊遞出follow to join 或CP 的時間呢?
: : 有規定說我綠卡後拿到多久她一定要提出申請嗎?
: 沒有,想移民的時候再申請就好,隔十年也ok
: 想follow to join時,向移民局遞出I-824,約三個月通過,就會轉到AIT面談
: : 或是有規定她拿到綠卡後多久一定要入美嗎? (因為目前她那邊的時間都還不太確定)
: AIT面談完畢就會發出移民簽證,一般半年有效,必須在效期內入境美國,否則作廢
: 如果還暫不想移民,就要請AIT延後面談日期,可以延後一段時間
: :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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