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吵了很久的 解散.總選舉 問題

看板JP_Custom (日本文化)作者 (德州之王)時間15年前 (2009/06/11 00:17),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引述《NewYAWARA (朝霞之前奏)》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關於吵了很久的 解散.總選舉 問題 : 時間: Mon Jun 8 20:14:28 2009 : : 總結:一、首相為什麼要解散國會?主要是尋求新的長期政權。 : :    二、為什麼解散時間一變再變?因為執政黨沒把握這時解散能贏。 : :    三、為什麼最後還是可能會解散?因為不解散法定任期也要到了, :      與其拖到任滿被迫改選,不如挑一個勉強有利的時間點改選。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160.178.75 : 推 shih:認真推 06/08 20:15 : ※ 編輯: NewYAWARA 來自: 218.160.178.75 (06/08 21:10) : 推 takumi412:專業推 06/09 00:47 : 推 nien77:推!看CHANGE就會對日本內閣制跟派閥政治更清楚喔! 06/09 01:27 : 推 tlnrs:解釋的很詳細! 06/09 06:26 : 推 cherilove:台灣總統也該這樣啊 06/09 08:27 ^^^^^^^^^^^^^^^^^^^^^^^^^^^^^ 台灣是個很奇怪的制度 因為基本上原本憲法的走向是偏內閣制 後來修法走向總統制 問題是沒有完全的修法 也沒有完全屬於總統制 譬如說總統制之下總統可以解散國會 在台灣總統只有被動解散 所以跟真正總統制相比 總統的權力弱很多 而且同樣是國會 基本上監察權應該是由國會掌握這樣才可以抗衡總統 結果這個權力也在總統手上 所以跟真正的總統制相比 台灣國會的權力比總統制下的國會小 至於台灣要走向日本的內閣制會有難題 首先內閣制需要有"形象非常良好""言行相當自我克制"的人來選這個虛位元首 當然台灣早已共和 所以這個虛位元首就只會是總統 問題台灣政界去哪找這種人? 大家的名聲都臭掉了 另外台灣目前貿然實行內閣制的後果就是 便成日本的派閥制度 日本的內閣制是所有內閣制中的國家最失敗的 台灣國會選舉不利小黨 如果貿然走向內閣就會跟日本一樣是個負面的例子 內閣制如果沒有好的傳統 搞不大起來 而且內閣制需要一個接受虛位元首的存在 不過華人都相信槍桿子出政權 所以自然也不會有什麼虛位元首存在條件 台灣人選慣了總統 我想還是把憲法徹底改成總統制比較好 目前的四不像憲法 就是內閣制憲法往總統制憲法修過去 這部憲法被活生生的 強姦了好幾次 : 推 chasemasami:太強了 很詳細 謝謝講解~~ 06/09 08:46 : 推 cmnhobert:推 06/09 13:19 : 推 raputoru:清楚專業又好懂!跟日本朋友聊到時事的話就心裡更有數了 06/10 21: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7.104

06/11 00:54, , 1F
我國是採用法國的雙首長制,解散國會及倒閣權是內閣制國家才有
06/11 00:54, 1F
在美國總統推行的政策國會不批准的時候 可以解散國會 不是只有內閣制可以解散國會

06/11 00:55, , 2F
監察權握在總統手上???為什麼會這麼說呢?
06/11 00:55, 2F
台灣的監委是總統在提的 不是附屬於國會的權力

06/11 00:58, , 3F
而法國雙首長制有採解散跟倒閣權。雙首長=總統制跟內閣制混合
06/11 00:58, 3F

06/11 00:59, , 4F
以前我跟同學聊過,這個虛位元首給王建民當就好了
06/11 00:59, 4F
※ 編輯: TexasHoldem 來自: 140.123.217.104 (06/11 02:17)

06/11 03:33, , 5F
我查了一下美國憲法.美國總統沒有解散國會的權力喔!
06/11 03:33, 5F

06/11 14:39, , 6F
您指的是監委的提名權≠監察權握在總統手上,提名也要經立院同
06/11 14:39, 6F

06/11 14:43, , 7F
意才行。詳見憲法增修§7第二項。美國總統有國會咨文權與袋中
06/11 14:43, 7F

06/11 14:45, , 8F
否決。並沒有解散國會的權力,只能靠定期的選舉才行。
06/11 14:45, 8F

06/11 14:52, , 9F
一般的總統制國家都不會有解散國會的設計
06/11 14:52, 9F

06/11 23:02, , 10F
監察委員是誰提名跟監察權在誰手上根本是兩回事
06/11 23:02, 10F

06/11 23:03, , 11F
不然難道總統提名大法官表示總統有司法權嗎?
06/11 23:03, 11F

06/12 22:42, , 12F
總統制國家還可以解散國會,權力會不會太大了?有點像袁大頭
06/12 22:42, 12F
文章代碼(AID): #1ABzoW8c (JP_Custo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BzoW8c (JP_Cus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