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東京 轉貼 租屋請小心

看板Japan_Living (日本生活)作者 (小兔崽子)時間15年前 (2010/10/05 23:27), 編輯推噓16(16037)
留言53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此文轉錄自 http://kay1026.pixnet.net/blog/post/18385344 已得到板主張貼許可 希望大家要去日本旅遊或是打工住宿的時候, 要格外小心,不管是這間民宿,或是其他家, 都要提高警覺,在文末回應處,也有許多回應者提供了一些相關住宿注意事項, 都可供板友作參考,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人被騙了! 部落格格主說他沒有ptt id ,因此我就將此文轉貼上來, 以下為文章原文(建議直接閱讀網誌版本): 標題:惡質的房東!我被騙錢了 不希望再有人受害了,請大家用力宣傳及轉貼。 文章很長,非常感謝妳/你耐心看完。 我爸是某航空公司的員工,我們每年的過年都會到東京玩。 只要到東京玩我們就會住在新大久保附近的民宿,(文章最下有此民宿相關連結) 那是一對從台灣移民到日本的夫妻開的。 2010年的六月中,我的赴日打工度假簽證通過了, 要去日本打工,住宿的問題馬上就想到那間民宿。我打電話給房東太太, 問她一些住宿的相關問題。 她是這麼跟我說的:[在日本要租房子很困難,需要保證人還要押金和禮金。 但是我們這邊都不用,房租一個月一個月的繳就好,妳放心, 我跟你爸媽認識這麼多年了,妳就過來,我們會照顧妳的, 要打工也很容易,我們這邊很熱鬧,店很多, 在超市幫忙包裝蔬菜的工作可以幫妳介紹。 房租方面的話就是一個月十萬包水電。] 我和媽媽都很放心的就打算過去的話可以先住在那邊, 確定好出發日的前幾天我還打電話過去確認是否有空房? 房東太太這麼說:[有有!有幫妳留好房間了,那需不需要我先生去機場接妳?] 我想我的行李真的很重,就說那請房東先生來接我好了。 就在出發的前一天,我們又通電話確認訂房。 這時候房東太太說:[明天沒有別的客人要去機場,妳還是自己搭車過來吧。] (為什麼說好的卻反悔了?) 我把我工作所存下的所有積蓄15萬台幣換成了36萬日幣,在九月中的時候過去了。 到東京的第一天,我自己高速巴士到新宿西口,然後房東先生才來接我。 抵達住宿的那間民宿,房東太太說了: [今天妳先住在106號房,明天之後再幫妳換到302號房。] (為什麼說好有的房間卻又變要隔天才能住進去?) 出門在外,又認識多年,反正只有一晚,我也就將就將就了。 行李才剛提進房間,房東太太來敲門了。 她說:[那房租一個月10萬,然後押金也要一個月,這樣總共20萬。] 我傻眼了:[我來之前妳不是說不用押金的嗎?] 她:[沒有!沒有!在日本租房子就是這樣,要有押金。 我是沒跟妳收禮金啦,不然一般租房子都還需要給禮金。 在日本做事情就是要這樣守規矩,因為日本人都是一板一眼的。] 我默默的從袋子裡拿出二十萬現金的日圓交給房東太太, 她拿了二張紙給我,下面寫著密密麻麻一堆全都是日文, 說:[這請妳簽名跟蓋章,這是要報給日本政府的,證明我有把房子租給妳一個月。] 我想起以前在台中租房子的時候,每個月繳房租時,房東也會叫我在一本簿子上簽名, 表示她有收到我的房租,可能這也是同樣的意思吧。 她指著紙張的上方處說:[妳看,這裡有日期和金額。我再寫一張押金的收據給妳, 但是退回押金的時候要扣二萬元的清潔費,所以只會退八萬給妳。我們這邊都這樣啦。] (這個妳要收錢之前也都沒告知,等到錢收到了才講。) 接著她又說:[妳有帶電腦來唷?我們這邊有網路可以用,一個月收妳3500円就好。 不然一般我們都收4000円的。] 就這樣,來日本的第一天她就從我這邊收了203500円,已經超過我積蓄的一半了。 收完錢之後,她很阿莎力的說:[妳這樣過來也累了,那妳先休息吧。 明天再叫我先生帶妳去區役所辦外國人登錄證。] 在東京的第二天早上很順利的辦完了外國人證,但是要一個月後才能領取。 回到住所,我們就告訴房東太太說要一個月後才能領證。 後來房東太太說:[哎呀~我本來想說要叫我女兒帶妳去超市應徵的, 可是沒有外國人證日本人不會面試妳,因為那張才能證明妳能長期留在日本, 所以要等妳的外國人證領到才能帶妳去應徵。這一個月妳就先多走走看看, 說不定可以找到更不錯的打工機會。] (這種事情妳應該事先就知道吧,那又為何說我過來就可以帶我去應徵呢?) 因為在網路上爬過文,有人說可以申請原票,在外國人證還未領取之前 原票就相當於外國人證。 所以第三天我自己去區役所申請了原票回來,房東太太卻說:[啊~那張沒有用啦!] 我告訴她,有人來日本打工度假在面試的時候也是給他們看原票, 錄取之後等領到外國人證就可以馬上給公司登記。 她說:[那是別的地方啦!我們新宿這邊很嚴謹的,一定要有外國人證啦!] (是在呼嚨我嗎?還是根本就沒有超市的打工機會?) 接著她又說:[我們這附近有個台灣媽媽,在一個小酒館工作,很單純啦, 就切切水果幫客人倒倒酒,有時候喝點小酒然後陪客人聊個天這樣而已。 日本人很規矩,不用怕他們會對妳怎樣。 這樣一天有一萬円的收入,不用外國人證,不然我叫她先帶妳去見識看看。] 後來她說她幫我約好時間了,結果那天剛好是日本人的敬老節, 店都放假,所以也沒過去。 我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個叫Jessy的台灣女生,她來到日本唸語言學校已經九個月, 也在找打工。 Jessy說:[小心!我有個同學也這樣被騙去酒店上班, 現在大家都用異樣的眼光看她。] 然後男友要從台灣過來日本找我,反正我也還在等外國人證,就想說可以帶他逛逛東京。 他說差不多會來十幾天,我問房東太太看是要怎麼算費用? 我想的很單純,反正我都已經繳了10萬円的房租,頂多也就讓他貼些水電費吧? 房東太太說:[妳男友要找妳喔?要再準備一個房間嗎?] 我說:[沒關係,跟我一間就可以了。] 她說:[這樣房租一天算他3500円”就好”(不知道為什麼?每次聽到她說”就好”, 我都會莫名的火大),不然妳也知道,妳家以前來住的時候,一個房間二個人住的話, 一個人都收4000円的。那跟妳一間的話可以算便宜一點(一天便宜500円, 還真”便宜”呀!),啊怎麼不叫他也住一個月?等妳的外國人證下來呀, 可以等妳找到打工他再回去,如果他不會弄機票,我可以幫他問航空公司。] (對!這樣他留下來,妳就可以多收個10萬円的房租了,妳當然樂意幫他問機票) 她帶著”親切”的笑容說:[妳男友來的那天我先生剛好要送這邊的客人去機場, 可以順便接妳男友,那妳要一起去嗎?] 我想,順便一起去也好,這樣也比較不會弄錯。就說:[好啊!] 她蹦出讓我錯愕的話:[這樣接妳男友算3000円”就好”, 不然一般我們都收3500円的,妳的費用就隨便跟妳收收意思一下就好了。] 我傻眼了,什麼!我順道去接人也要收錢?而且她說意思一下就好也沒說清楚是多少錢。 我把這件事msn告訴男友,他直接說:[那不用了,我自己搭車過去。] Jessy說:[一般有朋友來訪有住宿個幾天的話,事先跟房東講, 房東也頂多說貼點水電費而已。妳的房東卻以同樣住宿的費用計算,真的太誇張了。] 男友一到這裡,房東太太就堆滿著笑容準備”收錢”,在收錢的時候她真的笑的好燦爛呀 ~ 男友是9/21到的,回程是10/2共計11晚,在這裡一個禮拜了房東太太的一舉一動 都讓我越來越覺得可怕,所以我跟男友說先給10晚的錢整數比較好算, 最後一天的錢就到時候再給。 中間的時間我們二個就到處去走走逛逛,直到9/30那天有爭執, 所以他在中午過後就搬出住所。 房東太太問我:[啊妳男友是要住到幾號?] 我:[他先去朋友那邊。] 她:[去朋友那邊喔,這樣房租也是要照算。] 我:[他的行李都搬走了,應該不會再過來了。] 照理說,他付了10晚,但是9/30這晚他並沒有住在這邊,應該是要退一天的房租。 但是房東太太對這件事情完全都沒有提。 後來傍晚男友找不到朋友,所以又回來這邊,他一進房間就說: [剛剛在樓下遇到房東太太,她用很差的口氣問我到底要住到幾號? 一直要跟我收錢的嘴臉。]他就把10/01的錢先付了。 我覺得這裡真的不能再繼續待下去,可能哪天我被賣了都不知道,此地還是不宜久留。 媽媽從台灣打了電話給房東太太說因為家裡的長輩生病了, 需要我回去探望,想說她應該會退我押金還有這個月後面沒住到的天數的房租。 這時候重點來了,房東太太大發飆說:[妳女兒已經簽了一年的合約,要走可以, 把後面11個月的房租付完。] 媽媽跟她講了一個半小時的國際電話,最後房東太太”勉為其難”的答應, 再付二個月的”違約金”就讓我解約這一年的房租。 她們講完之後,媽媽馬上用視訊跟我說:[房東太太說妳有跟她簽了一年的合約, 所以我們要繳二個月的違約金給她。她才答應解約。] 我整個人錯愕到不行,一年的合約?那裡來的一年合約? 我衝到樓下找房東太太想問清楚。 她竟然拿出第一天給我簽的說要給日本政府看的那張紙說:[妳看,合約在這啊!] 那竟然就是合約??既然是合約,為何給我簽的時候都沒說明? 為何簽完之後也沒給我影本? 她臉色很難看的說:[日本這邊一般合約都是要簽二年的, 那是因為我跟妳爸媽認識十幾年了,我才讓妳只簽一年, 不然至少也要住上半年才能解約。中途解約也必須在二個月前就告訴房東, 妳媽媽堅持要妳10/02號就回去,那就要付二個月的違約金給我。 我把妳租一年的合約都上呈給政府了,妳知道這樣我要了多少稅嗎?] 20萬,我還要再拿出20萬!我身上只剩下11萬,剩下的男友先借給我。 10/01號晚上我先問房東太太:[明明之前說只收一個月的房租, 我到了之後又說要押金,我也付了,但是都跟妳原先講的不一樣。] 她整個臭臉的說:[那都以前的事情,不用再跟我講!現在就是要付20萬違約金。] 我又問:[那我錢給妳之後,那張合約可以還我嗎?] 她說:[沒有喔!這張不能還妳,這要留給政府來檢查時候用的。] 我:[那至少該寫個20萬的收據給我吧。] 她:[這種我們沒有在開收據的。] 最後她只答應簽一張解除合約的單子,雙方簽名,一式二份。 10/02我臨走之前她還帶著虛偽的笑容說:[以後來日本玩再過來我這邊啊。] (再過去任妳宰殺嗎?把別人都當白癡嗎?) 在成田機場過海關的時候,海關小姐問我:[妳還會再過來日本嗎?] 我說:[暫時是不會過來了。] 她看著我的打工度假簽證,一臉疑惑的說:[妳的打工度假已經結束了?] 我帶著無奈說:[是的…] 她似乎察覺我的心情,也很惋惜的說:[那…這個簽證要在此做取消了唷。] 我不由得一陣鼻酸,點了頭。 這個我申請了第二次才申請通過的日本打工度假簽證,竟然就在日本被台灣人給詐欺了。 原本一個小小的打工夢想,在心靈受創之後,帶著恐慌的心情逃回台灣。 台灣之後,在msn上遇到Jessy,我把這些事情都告訴她。 她說:[妳真的被妳房東騙錢了,我在日本租房子二次,都有簽合約, 但是中途解約時候我也是幾天前才告知,房東也沒要我付違約金。 其實妳根本就可以不用理她,東西收收就走人的。] Jessy很生氣的說:[我最討厭這種人了!她就是看妳老實好欺負, 又知道妳家境還不錯,看妳第一次在日本租房子,不懂這邊的一切, 擺明了就是要騙錢的。] 因為10/08在新大久保這邊剛好有中日交流會, Jessy說要把那個惡質房東的惡行惡狀告訴所有參加交流會的人, 已防之後又再有人被騙。 對,也許從一開始她就打算騙我的錢,但是我卻因為都住這麼多次了而信任她, 弄到最後不但工作都沒找到,還把所有的積蓄給被騙光了。 她很精明,我最後付的20萬也沒有寫任何白紙黑字給雙方存證。 根本就是肉包子打狗了。 萬萬都沒想到會被認識的人騙光積蓄。 給所有要赴日打工度假的朋友,租房子的時候真的要特別小心。 附上我10/03號打電話去要合約時候的電話錄音: http://kay1026.pixnet.net/blog/post/18424418 相關連結請參考以下 http://clie.ws/bbs/index.php?showtopic=46580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21100889 http://blog.yam.com/kerberos/article/22762299 (文章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7.41

10/05 23:42, , 1F
好恐怖....
10/05 23:42, 1F

10/06 00:21, , 2F
聽了錄音檔還真的挺誇張的,完全不給插話。
10/06 00:21, 2F

10/06 01:35, , 3F
應該是因為認識多年所以掉以輕心吧...
10/06 01:35, 3F

10/06 01:39, , 4F
還被掛電話... 好可憐 完全插不上嘴... 太可惡了!!
10/06 01:39, 4F

10/06 07:30, , 5F
你太信任他了 房子是有多大 一個月要十萬 = =
10/06 07:30, 5F

10/06 07:43, , 6F
一個月十萬貴翻了..@_@
10/06 07:43, 6F

10/06 07:56, , 7F
打工度假板 旅日有貼了嘛?希望不要再有人被騙
10/06 07:56, 7F

10/06 07:58, , 8F
這價錢住Leo算了 還比較專業 它只是民宿耶
10/06 07:58, 8F

10/06 08:18, , 9F
有留日版,可以轉過去
10/06 08:18, 9F

10/06 08:57, , 10F
現在的年輕人合約都不看清楚的嗎- -一般都會一條一條看
10/06 08:57, 10F

10/06 08:57, , 11F
而且日本的確是什麼都要收錢......沒收只是他佛心而已
10/06 08:57, 11F

10/06 10:09, , 12F
我覺得這不是沒看清楚合約的問題了~房東是否做了什麼違反合約
10/06 10:09, 12F

10/06 10:10, , 13F
的事所以不給房客複本…
10/06 10:10, 13F

10/06 10:13, , 14F
日本的確很多都要收錢 但是很多也可以談 看手腕+運氣
10/06 10:13, 14F

10/06 10:18, , 15F
但合約不給他 還亂定義所謂的"違約" 真的就很蓄意了
10/06 10:18, 15F

10/06 14:06, , 16F
看清楚再簽至少當下就會發現是一年約吧..
10/06 14:06, 16F

10/06 14:07, , 17F
畢竟都出國了 跟錢有關的東西 必須要一確認再確認
10/06 14:07, 17F

10/06 14:07, , 18F
雖然這樣講很可憐 但被騙的人多少也有點責任吧
10/06 14:07, 18F

10/06 14:09, , 19F
一般租屋的時候真的有這種一定要住多久不然違約的嗎?!
10/06 14:09, 19F

10/06 14:11, , 20F
她會被騙是真的太傻 還違約金咧 機票護照拿一拿就走了
10/06 14:11, 20F

10/06 14:12, , 21F
又不是護照被扣住 而且男朋友也跟著一起傻= =
10/06 14:12, 21F

10/06 14:58, , 22F
如果看清楚後發現是只簽一個月呢?為何堅持說她沒看清楚~
10/06 14:58, 22F

10/06 14:58, , 23F
還是babbyface知道某些內幕?
10/06 14:58, 23F

10/06 15:52, , 24F
請問打工度假板與旅日板的板名是什麼?我可以轉過去
10/06 15:52, 24F

10/06 15:52, , 25F
或是有人願意幫轉也ok~
10/06 15:52, 25F

10/06 16:03, , 26F
Japan_Travel旅日版 JapanStudy留日板
10/06 16:03, 26F

10/06 16:32, , 27F
沒內幕 只是照常識判斷而已..
10/06 16:32, 27F

10/06 16:33, , 28F
換了是你 難到你不會看清楚再簽下去嗎...
10/06 16:33, 28F

10/06 16:38, , 29F
請不要用你所認為的常識來鞭人~
10/06 16:38, 29F

10/06 16:53, , 30F
雖然房東真的很可惡 不過那個女生也太輕信別人了吧
10/06 16:53, 30F

10/06 16:54, , 31F
出門在外本來就應該特別小心 還好只是租賃契約
10/06 16:54, 31F

10/06 16:54, , 32F
如果那是一張賣身契 這樣傻傻分不清楚就簽下去該怎麼辦
10/06 16:54, 32F

10/06 17:05, , 33F
人生地不熟 年紀輕 對方又搬出法律啥的來壓 難免失方寸
10/06 17:05, 33F

10/06 17:06, , 34F
不過連男友一起傻(搖頭) 可以上網應該來先問網友啊
10/06 17:06, 34F

10/06 17:09, , 35F
找遠在台灣的媽媽是沒用的
10/06 17:09, 35F

10/06 18:36, , 36F
但真正遇到的時候真的會很慌 學個經驗 下次一定要小心
10/06 18:36, 36F

10/06 20:31, , 37F
每年都到東京玩 而且對方還講中文 沒有那麼人生地不熟吧
10/06 20:31, 37F

10/06 20:32, , 38F
簽約本來就要仔細看有疑問可以問阿 被害者太相信對方了
10/06 20:32, 38F

10/07 01:49, , 39F
網路收3500真的很夭壽 那這樣自己牽線就好了阿 還跟他分?
10/07 01:49, 39F
※ 編輯: nhwell 來自: 123.204.6.205 (10/07 09:55) ※ 編輯: nhwell 來自: 123.204.6.205 (10/07 10:04)

10/08 20:45, , 40F
其實大部份沒住滿半年要違約金沒錯...但我覺得原作者
10/08 20:45, 40F

10/08 20:46, , 41F
沒看清楚合約要付一半責任...
10/08 20:46, 41F

10/09 00:40, , 42F
就算她沒看清楚合約內容,但是房東講說簽一年不代表真的簽了一
10/09 00:40, 42F

10/09 00:41, , 43F
年…現在房東連合約的複本都拿不出來了…拿違約來鞭原原PO真的
10/09 00:41, 43F

10/09 00:41, , 44F
不妥~
10/09 00:41, 44F

10/09 00:42, , 45F
而且內文有提到,房東說:「證明我有把房子租給妳一個月」…
10/09 00:42, 45F

10/09 00:42, , 46F
後面房東又說是一年合約…不是很矛盾嗎?
10/09 00:42, 46F

10/09 00:43, , 47F
等原原PO拿到合約複本,真的簽了一年的話再來鞭也不遲
10/09 00:43, 47F

10/09 13:11, , 48F
本來就是雙方都要有合約吧 房東堅持不給本來就很奇怪
10/09 13:11, 48F

10/09 13:12, , 49F
我在日本租過三次房子 契約書都是雙方各有一份
10/09 13:12, 49F

10/09 20:06, , 50F
不是要鞭原po,但契約本該是雙方都要有的一式兩分資料
10/09 20:06, 50F

10/09 20:08, , 51F
一開始契約沒給自己一份就該懷疑了而不是錢被騙光後
10/09 20:08, 51F

10/09 20:10, , 52F
才發現不對勁啊...
10/09 20:10, 52F

10/12 23:46, , 53F
我想對認識很久的長輩沒防心還蠻正常的吧
10/12 23:46, 53F
文章代碼(AID): #1CgqF4_P (Japan_Liv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gqF4_P (Japan_L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