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台馬聯姻--披荊斬棘的結婚路
幫忙補充一點
所謂先在馬來西亞註冊,之後再回台灣補登記的流程
大家都知道
先在大馬停留申請七天後,才可以提出申請
而申請過後21天才可以辦理註冊結婚
但是其實只要在提出申請的"六個月"內都可以辦理
所以大家也不用趕著要申請快速結婚
可以有多幾個月的時間緩衝一下
我就是有空檔先到kl註冊,等有時間的時候再擇日去登記即可
不過結婚紀念日是以登記那天為準喔
提供給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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