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客人的物品在房內不見

看板Motel (汽車旅館)作者 (玉米傷心)時間15年前 (2010/10/29 11:06),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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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本身是motel櫃檯服務人員。 最近碰到一個例子, 有一位客人消費後,隔天來電告知表示: 他的手錶在房間內忘記帶走,想詢問我們房務人員清掃時是否有找到。 ---------------------------------------------------------------------------- 本館有要求房務人員在撿到客人遺失物時,需第一時間拿至櫃檯, 並告知櫃檯人員是哪間撿到,再由櫃檯人員登記于遺失物登記簿作紀錄, 並由房號查詢客人所登記資料看是否有留聯絡資料,有的話就直接聯絡客人告知, 並詢問客人要回來拿或是幫客人包裹快遞至府。 若無聯絡資料則歸類並登記在遺失物簿後後,就送進遺失物櫃了。 ---------------------------------------------------------------------------- 回主題,當時客人來電後,櫃檯人員先翻查遺失物登記簿, 不過上面沒有該客人所告知入住日期跟房號有撿到手錶的紀錄。 表示我們的房務人員清掃該房間時沒有撿到。 然後已經隔一天了,該房也有賣過休息了, 不過還是抱著希望趕緊請房務人員再去地毯式的找看看, 並電話聯絡再一次詢問當時清掃該房的房務人員是否有印象, 在找的過程中,該位客人一直來電詢問進度如何。 我們也是很盡力在找了,連已經打包的垃圾都整個翻開來看。 最後仍無所獲,只好告知客人非常抱歉,真的盡力了。 此時客人表示懷疑,他肯定說手錶一定掉在房間內, 並咬定是本館房務人員手腳不乾淨,清掃時給他A走, 當下也只能安撫客人,並告知會持續幫他留意。 過幾天後,該位客人到本館來,表明要找主管, 因當時主管外出洽公不在,詢問客人來意後, 建議客人留下連絡資料,會請主管再連絡他。 該客人要求要主管聯絡資料,但礙于本館規定,我們無法主動提供給他。 只能請他留下連絡資料,也告知客人,本館對遺失物都有做紀錄的動作, 且當時也很盡力幫他找了。 不過該位客人很激動(講話時口水都噴在我臉上XD), 一直強調不幫他處理,不給他主管資料的話, 他就要去警察局報案, 他就要去公平交易委員會告我們motel。 並說如果要鬧的這麼難看也可以。 當下我整個傻眼(心理OS:這瞎毀?) 只能安撫他,並請他別這麼激動,因為他語氣已經帶威脅口吻了。 結果他更激動了~囧 , 客人:你這樣是說我威脅你?..威脅你又怎樣。 我: ........(理智快崩潰,想哭了我。) 最後好說歹說安撫,留下客人的聯絡資料後, 趕緊先聯絡主管,並請主管聯絡客人, 最後處理結果是,當他下次來消費時,贈送免費休息依次。 想請問,客人說要告我們,這樣告的成嗎? 好奇怪,我心裡自己的想法是,好像這樣他也沒辦法告贏? 作櫃檯3年多,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ˊ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218

10/29 11:11, , 1F
恐怕他很難先舉證有手錶在房間,之後手錶沒帶走之證明
10/29 11:11, 1F

10/29 11:23, , 2F
同意樓上,由您的說法這要告偷竊或侵占都不太容易
10/29 11:23, 2F

10/29 15:46, , 3F
告不成...
10/29 15:46, 3F

10/29 16:17, , 4F
同意一樓 舉證很重要的~
10/29 16:17, 4F

10/29 18:38, , 5F
天下一(盧)無難事~~~還可免費QK一次~~~賺到了
10/29 18:38, 5F

10/30 20:02, , 6F
直接請主管報警反而比較好
10/30 20:02, 6F

10/30 21:24, , 7F
舉証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告不成的啦 不過原PO說的事似乎
10/30 21:24, 7F

10/30 21:24, , 8F
常在QK網看到 通常找不到東西客人都會怪房務手腳不乾淨
10/30 21:24, 8F

11/03 20:21, , 9F
奇怪 怎麼不會懷疑是下一個房客拿走的? 因為不知要跟誰盧
11/03 20:21, 9F
文章代碼(AID): #1CoZf0rL (Mo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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