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撞車處理的問題

看板SanFrancisco (舊金山灣區)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4/08/30 23:48), 1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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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bohan (人不狂吃枉少年)》之銘言: : 順著這篇講下去 沒有要苛責苦主出車禍的原因 您願意提供知識和經驗讓大家學習是很好的,我很感激。 : 單就 出一場車禍 可能要賠哪些東西 跟鄉民分享一下 : 案例: 台灣留學生四人在阿拉斯加租一車 結果缺乏雪駕經驗 : 撞上了路邊正在臨檢(當地民眾)的警車 並追撞了受檢的民車 : 最後面臨的求償項目有點有趣 : 1首先是租車公司的損失 : 所租的車子要進廠維修 : 維修期間無法租人生財 (應該是用list price 原價下去算) : 2其次是警方的損失 : 警車需要進廠維修 : 警察就診的醫藥費 : 警察推拿復健費 (老美應該不會去便宜的華人按摩店) : 警察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 : 3最後是當地民眾的損失 : 民車需要進廠維修 : 民眾的醫藥費 : 民眾的收入損失 : 半年後民眾腦震盪/腰椎受傷 懷疑是此案後遺症 的醫藥費 : 上述有幾條比較扯 也有點誇大 發生機率雖然不高 但並不是零 : 一旦人家找訟棍要來興訟 我們也只能被動接招 : 所以比較搞剛一點被告律師 會有類似一次買斷的條文 目的就是要求對方 日後別再來討錢 : 我懷疑這是原波所提的對方為何要打九一一坐救護車 的原因 這東西坐一次兩千 對方駕駛是做保險的,她打了911,是要找警察。因為她的後保險槓只是輕微擦撞 ,完全不影響車子性能,不修理也沒影響。剛好一個CHP經過,問有沒有人受傷,我們 都說沒有,所以是沒有要叫救護車的意思。 : 坦白說原波應該是要跟自己保險公司站在一起 讓保險公司出面跟對方討價還價 比較有利 : 而上法院對簿公堂的機率微乎其微 但並不是沒有 此時保險公司的錄音存證就很重要了 : 但法庭上 沒有經過對方同意的錄音 不能當作證據 所以會提醒您正在錄音 我當時不想錄音,背後的直覺是怕說錯話以後不能更正。例如當時車速我高估了, 後來仔細想,才發現不可能那麼快。由於沒錄音,後來我發了電郵更正車速和一點 其他細節,例如我的冷氣沒壞(冷氣管線在車頭,嚴重一點的撞擊會先受損),還有 我開高速路三十幾分鐘去我家附近的AAA,然後又開回家。表示我車的受損很輕。 請問如果當時錄音而我說比較高的車速,事後還能更正嗎?我怕嚴重一點的案子裡 ,如果只拿錄音而因為辦案人員疏忽,沒有附上之後的更正,不就自己讓自己吃虧 嗎? : 也因為如此 我們怎麼能奢望對方會把照片拿出來分享 要拿當然也只會拿對他有利的 : 下次遇到車禍 不必吵架不必心慌 趕快拿相機下來找目擊證人 留下聯絡方式 : 肇逃的話 看看車牌能背幾碼是幾碼 再閉眼回想人種,車款等人車特徵 : 並把路牌名稱拍一拍 對方駕照保險單拍一拍 以及擦撞處跟雙方的車牌號碼也拍起來 : 後面就交給adjuster 處理吧 : (OS 老美真厲害 都不用叫警察來畫線 我掛行車紀錄器多年也都派不上用場) 這些知識很管用,記起來。有點好笑的是,對方駕駛是個矮小的女士,駕駛執照上 自稱5'5",100磅,我用自己身高比,她至少自己加了三吋。怎麼會這樣?如果遇上 什麼壞事情,應該讓警方準確描述自己的外貌比較好吧? : 另外還有幾個案例 : 例如留學生把房東車庫門撞壞 除了要賠門以外 還被要求一併賠償 未來五年的保養服務 : 好在律師有點明 即便賠一個新門 也得看舊門被撞之前折舊後剩多少 : 至於來安裝門的技工 是非法居留華工還是有施工執照的白人(價錢差很多)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 以及 : 被告連夜離婚脫產 十年後偷偷買房 仍然被原告律師抓包的離奇案例 : 可惜的是台灣目前比較沒有這種概念 : 一個榮化氣爆 自宅樓下經營的早餐店 老闆只能摸鼻重新整修屋子(希望日後會賠) : 但老闆卻很少去爭取 修繕期間無法營業的損失 (我猜是老闆大概平常也沒開發票 : 對簿公堂時難以舉證 一個月少賺多少) : 想要說的是 修車錢小 後面保費連漲三年才是痛苦的開始 小心駕駛 防人之心不可無 : 一點點經驗 跟原波分享 : 對了 我北加開五年沒事 到南加念書第二晚停路邊 就被開單 理由是前面沒懸掛車牌 謝謝分享。我也要把前面車牌掛上去了,今天去買大螺絲。 ※ 編輯: greprep (99.8.4.118), 08/30/2014 23: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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