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巴里島旅行社退費相關事宜
※ 引述《rushhour (暑假寮越自助找伴)》之銘言:
: ※ 引述《joften (咖啡好喝耶)》之銘言:
: : 我問到的說法是
: : 以華航或長榮來說,如果開立的是團体票,只能退稅金 NT850
: : 飯店如果旅行社已經付訂金給對方,還必需支付第一天的費用
: : 我的團費將近三萬,加總必需扣除二萬多
: : 這樣不就等於是叫我選擇要碼就去參加,不然大概只拿得回30%左右的錢嘛
: : 二十八條之一一點保障都沒有
: : 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有這種大有為的政府真是何其榮興
: ^^^^^^^^^^^^^^^^^^^^^^^^^^^^^^^^^^^^^^^^^^^^^^^^^^
: 拜託不要把事情泛政治化 這明明是旅行社的問題
: 趕快去找消基會品保協會施加壓力比較重要!
問過了 觀光局、消基會、消保會、台北市政府消保官 大家都說只能跟著法令走
互相踏皮球,給我對方的電話號碼我要致電去尋問,試問.. 我能怪旅行社嗎?
他們也是守法的法人團体,也要營利生存的,若是政府規定違法的事一定不會做
澳洲政府可以在第一時間發布防恐警報,請問.. 我們呢?
難道.. 政府的做法沒錯,是我們消費者的錯,誰叫你要去那旅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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