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巴里島旅行社退費相關事宜

看板Tour-Agency (旅行社)作者 (沒好事!!)時間19年前 (2005/10/06 01:08),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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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的95% 是除了"必要支出外",不得再多收取超過團費5%的金額 如你已報名巴里島行程 而旅行社已事先幫你處理完成開票及訂房之作業 並已支付上述款項 這些已支出的款項是必須由旅客支付(可請旅行社出示支付証明...等) 除了已支付出的款項外 不得再另收超過團費5%的取消費! 目前外交部的旅遊警介指示,印尼仍屬 於"黃色"警介(提醒注意) 發生恐布攻擊則是誰都無法事先預測 旅客如果要取消 旅行社本當有協助之義務,不該推托 但也希望旅客能有基本的概念 對於意外事件的發生 錯也不在旅行社 "有些"旅客則會理所當然的以為,一毛錢都該不扣他... 當然或許你的訂單皆尚未作業都還有可能 但如果都已經作業中或作業完成 損失你覺得應該誰負責呢? 以上言論,如有誤請指正 ---- 本人下個月要去巴里島,而且是爆炸案後決定要去的 處處皆暗藏危機 世界強國的911...꼊只需要快樂活在當下 mayday說:告訴你!不能怕 (共勉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6.159

10/06 02:09, , 1F
裡面說的必要支出~可以請旅行社出視作業證明~
10/06 02:09, 1F

10/06 02:20, , 2F
如果旅行社已經付訂金作業的話 則可視為必要支出
10/06 02:20, 2F

10/06 02:20, , 3F
可以跟客人收取這部份作業的費用
10/06 02:2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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