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一下脫團的定義
看板Tour-Agency (旅行社)作者IanPan (旅行為下一次出遊找靈感)時間13年前 (2012/11/08 23:38)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 2人參與討論串10/13 (看更多)
真是令人遺憾 過了這麼多年 你還是沒有長進
扭曲別人話語 來陳述自己意見 可不是一種成熟的表現
三個站 總共三小時 可以讓你曲解成 每個站要2-3小時
那樣的話 一天三個站 不就要6-9小時了?
難道你把看板的人都當成傻子了嗎 這種背於事實的發言 敢講我還不敢聽
台灣的法律 對消費者的保護是過頭的
而台灣的消費者 卻缺乏對於契約精神的尊重
總是我行我素 以自己的好惡為決斷
不成熟的 不會是被法律壓得死死的旅遊業者 而是搞不清楚狀況的消費者
旅遊合約規定的地方 就是要去 沒規定的地方 不會帶你去
不需要在那邊玩文字遊戲 暗指旅行社沒有標示
因為旅行社絕對寫得清清楚楚 是消費者自動忽略所有不想去的景點
可惜不能你不想去 就不去 那你最初就不該簽下契約
這個案例上品保也沒意義 因為購物點本來就在合約內
頂多因為鬧上新聞 退個小費吧 問題比較大的部分 是領隊無照
如果您沒跟過團 就不要對搞不清楚狀況的購物站內情形發言
如果您根過團了 麻煩您分享一下您的經驗 是怎樣叫做被欺騙
※ 引述《BARZII (光)》之銘言:
: 兩萬六天遊泰團 逼客血拼軟禁
: http://0rz.tw/bFTr9
: 上面的連結是這兩天的旅行社負面新聞
: 下面則是小弟2009年在旅行社板因為想要確認如何定義拖團
: 卻引出導遊、領隊利用變相手法讓消費者參團的文章
: 當時旅行社板上很多導遊與領隊認為這是你情我願、一分錢一分貨
: 並且認為旅行社、導遊、領隊會將團費拉低
: 就是為了要讓消費者在旅遊行程中去各個指定的店家購買消費
: 這樣才能回本並且補足相關支出的差額
: 也戲稱這個就是個對賭的行為:
: 要賭消費者會不會在指定的店家消費
: 甚至認為就算旅行社沒有說明
: 消費者心裡也應該知道會被要求進入指定店家消費
: 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貪小便宜」等字眼也一再出現
: 當時也抨擊小弟的文章
: 認為「導遊領隊的專業素養」
: 跟「利用低價行程欺騙消費者在指定店家消費」不可以一起看待
: 就算是 領隊/導遊 用低價的手法欺騙消費者餐團,並且要求指定店家消費
: 仍有其導遊與領隊的專業知識與素養
: (在這邊我必需要對有專業素養且不會利用這樣欺騙手法的導遊與領隊致歉)
: (如果有讓您感覺不舒服的地方,我跟您道歉)
: 但是,從2009年到現在
: 因為在指定店家沒有消費到足夠的金額
: 或是被軟禁在指定店家的事件與新聞
: 可以說是一再地發生
: 很明顯的
: 有許多消費者並沒有上述導遊與領隊認為應該有的「認知」
: 而旅行社也從未進到告知的義務
: 彷彿就默許這樣的事件一再發生
: 等到上新聞再來和解
: 老實說
: 就算一再被旅行社板上的旅行社、導遊、領隊抨擊
: 小弟還是必需要說:
: 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對的!
: 你小時候就知道這樣的欺騙手法是不對的
: 不代表你長大了就是對的!
: 就算你今天多厲害、多會帶團
: 多會說笑話、帶氣氛、搞活動
: 多瞭解當地人文風情、歷史典故、遊玩景點
: 但利用拉低團費而硬要消費者在指定店家消費 以賺取佣金去貼補團費差額
: 甚至因為消費金額不夠 或是 滯留店家時間不足時數
: 就軟禁消費者
: 這絕對是不對的行為!!
: =================================================================
: 希望各個旅行社以及各位有專業知識與素養的領隊與導遊
: 能夠把持自己的知識與專業
: 不要讓旅行社間的惡性競爭而低賤了自己
: 如果不能免除這樣的商業手法
: 至少...
: 在成團前、在發行前通知時、在事先聯絡每個團員時、在所有團員第一次見到面時
: 在任何你來得及的時候
: 簡單的告知一下你的團員:
: 在這○天○夜的行程中,我會帶你去指定店家消費、每間店大概要待2~3小時
: 很簡單的三句話,不難,就看你願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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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點錢,倒也是真的,不過我是個藝術家啊,
衣裳打扮就得叫我傾家蕩產。」
──安頓‧契訶夫,《海鷗》,第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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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9.14.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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