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美國學生簽證 課程結束後的60天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FISH)時間19年前 (2006/04/01 16:21), 編輯推噓10(10015)
留言2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7 (看更多)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alberthsu (凝神傾聽)》之銘言: : : 使用美國學生簽證進入美國 : : 在課程結束後有六十天的時間可以準備離開美國或找新學校 : : 如果已經有了加拿大簽證 : : 那這六十天可以進入加拿大玩再回到美國收拾東西回台灣嗎? 我再這個版待了這麼久 可以請問一下這位回答的仁兄來歷嗎 因為我覺得你每次給出的答案好像都是這不行那不行 請問你的答案有源頭嗎 : 相當危險! : 依規定是不行 : 應該有人運氣好被通融進來,但最好不要這樣 : 60天是grace period : 一旦離開美國,就放棄了grace period : 想要用舊身份進美國,名不正言不順 : 如果I-20已經過期,就算美簽有效,也沒用 : 如果I-20還沒過期,但已經提前畢業,I-20上面也有簽名, : 若學校還沒把資訊輸入電腦,海關「可能」不知道,但這實在蠻危險的 : 如果護照上另外持有有效的B簽證的話,就比較沒問題 : 可以改用B入境一陣子,打包回家 : 但也要有被小小刁難的心理準備,但最後應該o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142.106

04/01 16:36, , 1F
可參考bbs.ntu.edu.tw的abroad板及其精華區
04/01 16:36, 1F

04/01 22:27, , 2F
事實上本來就是很多都是不行的...
04/01 22:27, 2F

04/02 06:22, , 3F
不行就是不行。你可以想辦法找法律條文證明它可以,再來討論
04/02 06:22, 3F

04/02 07:50, , 4F
有時候話不要說的太死, 像上次 B1 延長你說的那是
04/02 07:50, 4F

04/02 07:52, , 5F
"不照規定", 是 "用不正確的方法鑽漏洞", 反而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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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7:55, , 6F
這次的回答中, 當 I-20 沒過期, 上面有簽名時, 不是一句
04/02 07:55, 6F

04/02 07:58, , 7F
"蠻危險的" 就算了. 在這個情況下, 應拿到 I-center 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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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7:59, , 8F
簽一次名, 如果 I-center願意簽名, 就有很高的機會能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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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8:00, , 9F
不論資訊進到電腦了沒. I-20 上簽名的日期也是有差.
04/02 08:00, 9F

04/02 13:42, , 10F
危險就是危險,都已經說簽過名了,進了SEVIS一樣會有問題
04/02 13:42, 10F

04/02 14:04, , 11F
不是跟你說了, 有新的簽名成功進來的機會就很高, 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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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4:05, , 12F
各個學校的 I-center去問問看是不是在這種情形會如此建議
04/02 14:05, 12F

04/02 14:07, , 13F
網友上來問問題是沒把握才會上來問, 連 I-center 建議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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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4:08, , 14F
式都不提, 就直接把話說死, 對問問題的網友有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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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01:48, , 15F
補充一點以避免誤解, 上面提到 I-center 會給的建議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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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01:49, , 16F
離開美國, I-20 未過期, 上已有簽名時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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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52, , 17F
I-center絕對會建議你不要這麼做,就算有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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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9:57, , 18F
很抱歉, 你"絕對"錯了, 因為知道的例子中就有兩個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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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9:58, , 19F
下次用 "絕對" 時, 還是保守一點比較好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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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0, , 20F
看到你現在回答類似的問題是建議去問I-center,算是有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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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6, , 21F
還有這一次你可能又沒有看清楚, 用一般的標準答案來回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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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7, , 22F
前提是"離開美國, I-20 未過期,上已有簽名時", I-center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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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8, , 23F
一會建議能不離開就不離開, 但在必須離境時, 會建議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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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9, , 24F
簽名, 不要把前提弄錯了還用"絕對"這樣的語氣 XD
04/04 10:09, 24F

04/04 10:11, , 25F
話還是不要說得太死比較好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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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BZWJ1p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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