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不該加盟便利商店?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 (法喬斯加盟筆記)時間10年前 (2014/08/13 00:19), 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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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anda75411 (amanda)》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跟老公都很煩惱 不知道是否要委託加盟便利商店 : 兩個人薪水都不到三萬 : 老公一直很想創業加上我以前打工有做過便利商店 : 最近一直想委託加盟便利商店的念頭 : 我們倆快30歲 : 目前我們已有買房子,房貸約一萬左右 : 兩人一個月薪水加起來約不到6萬 : 公公有工作目前不需要我們養,過兩年可能要退休 : 已爬版過,板上大部分的人好像都勸說不要加盟 : 剛好認識不熟的朋友最近委託加盟 : 說很操天天要做全班,老公又作大夜 : 兩人薪水不到10萬... : 我看他們的點好像不錯,人很多 : 會是因為租金很貴跟對面有便利商店的關係?(台北信義區靠東區) : 便利商店的業績好真的就只有靠點?如果委託加盟似乎也不能選點... : 朋友說最低保證收入五年230萬.. : 換算一下最低我一年夫妻倆才領46萬左右... : 再麻煩大家給我們意見謝謝 寫寫刪刪,還是一堆字, 圖文劃重點版請見http://franchisesir.blogspot.tw/2014/08/blog-post_12.html 先來釐清一下,什麼是委託加盟。 參照法院判決,所謂委託加盟,是指分店(分公司、營業所)設立,由加盟總公司百分之 百獨立投資、設立,且由加盟總公司或該分公司與加盟者締結契約,委託加盟者經營該分 公司,而經營該分公司所需人員原則由加盟者負責,加盟者需依規定使用相同商標、商品 、服務及經營模式(經營技術),行使專業分工、集中管理經營該分店。 現在商業實務上的委託加盟和上面相去不遠,都是加盟業主將特定分店「委託」加盟者經 營,加盟者拿的是「加盟委任報酬經營金」或「委任報酬」,而所謂「加盟委任報酬經營 金」或「委任報酬」,是由受委任門市經營毛利額之固定比率(分配率)計算而得。 與法院判決的定義不同的地方,在於現在加盟業主(加盟總部)不一定百分之百投資。但 相同的是,加盟業主(加盟總部)有比較高的掌控權,很多事情都是由加盟總部決定,加 盟者可以自己經營的空間,比自願加盟方式少很多。加盟總部可以掌握的事項,可能不僅 僅是選店而已,原則上加盟者(委託加盟店)必須接受加盟業主之幾乎是無條件監督指揮 、稽核、接受盤點等,且配合加盟業主之行銷企劃方案進行活動,這也是當初會另外發展 委託加盟制度的源由。 再來說,那委託加盟的加盟者賺的是什麼? 我想與自願加盟對比會比較清楚:自願加盟的加盟者,經營加盟店賺到的錢,扣除權利金 、技術授權等雜七雜八費用,原則上都是他的;委託加盟的加盟者,則是經營加盟店賺到 的錢,原則上要與加盟業主對帳,加盟者拿的是「加盟委任報酬經營金」或「委任報酬」 ,如板友自己換算的,最低夫妻倆領 46 萬左右。有些便利商店加盟總部則是每個月給委託加盟加 盟者 6 萬元。 其實可以看看便利商店的委託加盟契約,有些加盟總部會在契約寫明:「加盟者應將加盟店每日之營 業收入扣除必要費用後,於當日匯寄至加盟總部指定之郵局帳戶內,但所扣除之必要費用 ,加盟者須提供合乎稅法規定之憑證。」 最後,那為什麼要選擇委託加盟? 如果你想創業又擁有最大自主權,就是自創品牌開店;如果你想直接使用別人的品牌又有 一定自主權,那就選擇自願加盟。不過,前二者自己要投入的錢(比例)比較高,負擔的 風險當然也高,如果沒辦法或不想投入比較高的錢,又想實現自己擁有一家店的夢想(或 幻想?),就可以選擇委託加盟。 -- 法喬斯加盟筆記:加盟不是你想的那樣 http://franchisesir.blogspo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99.2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VS/M.1407860396.A.9C5.html

08/13 00:22, , 1F
便利商店有自願加盟的嗎?
08/13 00:22, 1F

08/13 00:25, , 2F
很多人聽了公司的宣傳就傻傻的進來了啊
08/13 00:25, 2F

08/13 00:29, , 3F
便利商店沒有自願加盟
08/13 00:29, 3F

08/13 00:29, , 4F
但是其他產業有,便利商店比較高自主權的是特許加
08/13 00:29, 4F

08/13 00:29, , 5F
08/13 00:29, 5F

08/13 20:36, , 6F
神經病,6萬/月 要看人臉色聽人指揮擔責任跳下來自己站班
08/13 20:36, 6F

08/13 20:37, , 7F
24小時這樣且夫妻兩人都一起生活賠下去,神經病才這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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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0:39, , 8F
所以真感謝加盟主犧牲讓人有便利的超商據點可以購買(合十
08/13 20:39, 8F

08/13 21:26, , 9F
樓上講的還挺有道理的耶
08/13 21:26, 9F

08/14 05:31, , 10F
任何工作都有過渡期,我們老闆剛開始一年也常要上班,
08/14 05:31, 10F

08/14 05:31, , 11F
現在也只是開一間店,已經有三年沒站過櫃台,
08/14 05:31, 11F

08/14 05:31, , 12F
每天上班(到店)兩小時,當加盟主找到一個人來管店,
08/14 05:31, 12F

08/14 05:31, , 13F
並且能放心就給他的時候,就是加盟主出運的時候
08/14 05:31,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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