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簽證] I-130?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kun)時間17年前 (2007/03/27 15: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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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yachihyu (angel)》之銘言: : : 想請教有經驗者關於結婚移民的問題.. : : 我跟老公於去年在美國結婚,他是美國公民, 我仍持觀光簽證, : : 請問老公是不是申請I-130幫我申請永久公民呢? : 除了I-130 (親屬移民外),還要同時申請I-485 (轉換身份為永久居民) : : 我們於今年2月提出申請,但上USCIS網站上查, I-130的審核進度只到2006.3 : : 意味著還得等上好一段時間才能審理我們的案件>_< : : 表示這段期間 我都得持觀光簽證入境美國跟老公在一起嗎?! : 你少申請了I-485 (蠻離譜的錯誤) : : 想請問: 是否這是正確的申請方式? 或是有更快的方式可以儘早拿到綠卡? : 如上 : I-485可以based on concurrent/pending/approved I-130 : 你錯過了concurrent的機會,但還可以在pending時,file I-485 : : 而我每次持觀光簽證入境美國時, 是否會被海關認為意圖移民? : 如果你一直不file I-485,你的身份就依然是觀光客,觀光簽也不會作廢 : 但一個公民的配偶持觀光簽入境,很容易被刁難 : 正確做法是馬上file I-485,同時file I-131 (旅行證) 或I-765(工作證) : 約三個月後你拿到旅行證/工作證後,就可以旅行(離美)或在美合作工作 : (辦了I-485,就再也不能使用觀光簽,要用旅行證來出入) : : 感激不盡! 順便問一下,有了勞工卡,是不是就不需要I-765, 所以要是律師有幫我跟我女友申請一張I-765, 這應該是要申請給我用的吧..因為我女友正準備再做LC 轉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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