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簽證] I-130?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yachihyu (angel)》之銘言:
: : 想請教有經驗者關於結婚移民的問題..
: : 我跟老公於去年在美國結婚,他是美國公民, 我仍持觀光簽證,
: : 請問老公是不是申請I-130幫我申請永久公民呢?
: 除了I-130 (親屬移民外),還要同時申請I-485 (轉換身份為永久居民)
: : 我們於今年2月提出申請,但上USCIS網站上查, I-130的審核進度只到2006.3
: : 意味著還得等上好一段時間才能審理我們的案件>_<
: : 表示這段期間 我都得持觀光簽證入境美國跟老公在一起嗎?!
: 你少申請了I-485 (蠻離譜的錯誤)
: : 想請問: 是否這是正確的申請方式? 或是有更快的方式可以儘早拿到綠卡?
: 如上
: I-485可以based on concurrent/pending/approved I-130
: 你錯過了concurrent的機會,但還可以在pending時,file I-485
: : 而我每次持觀光簽證入境美國時, 是否會被海關認為意圖移民?
: 如果你一直不file I-485,你的身份就依然是觀光客,觀光簽也不會作廢
: 但一個公民的配偶持觀光簽入境,很容易被刁難
: 正確做法是馬上file I-485,同時file I-131 (旅行證) 或I-765(工作證)
: 約三個月後你拿到旅行證/工作證後,就可以旅行(離美)或在美合作工作
: (辦了I-485,就再也不能使用觀光簽,要用旅行證來出入)
: : 感激不盡!
順便問一下,有了勞工卡,是不是就不需要I-765,
所以要是律師有幫我跟我女友申請一張I-765,
這應該是要申請給我用的吧..因為我女友正準備再做LC 轉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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