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I-130 填表問題(Line 21)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FEI )時間9年前 (2016/11/09 09:52), 9年前編輯推噓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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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yyfan0325 (追夢者)》之銘言: : 大家好,目前是綠卡持有人,打算幫(即將要成為的)配偶送I-130表格。 如果我沒讀錯申請說明,即將要成為這個狀態還不能送I-130喔! 所以要成為了配偶(結婚後)才能送I-130 : 對於Line 21: If filing for your spouse, give last address at which you lived t : ogether 有些疑問。 : 我和女友雖然在同一州,但因為一個工作一個唸書,所以一直以來都居住在不同地方(就 : 算在同一個城市有住一起過,但lease上的名字沒有在同一個住址過) : 所以基本上這格的答案會是not available. 這樣的答案可以嗎?怕USCIS的官員會認為兩 : 個人要曾經居住在一起過,但仔細想想若是台美兩地分隔的情況,也不一定會住在一起, : 所以not available 應該沒關係。 但還是想請教大家意見。 : 謝謝! 既然如此,不管你們在美國結婚還是台灣結婚,結婚這期間應該會住在一起吧 所以就把結婚這期間的地址寫上就好啦 因為我有印象,在面試的時候,面試官對於夫妻的住宿狀態還滿關心的 所以我覺得寫N/A is not a good idea 希望有幫上忙 -- 飛吧! ◥▆▅▄▃▄▅▆▇██◣ ◢██▇▆▅▄▃▄▅▆◤ ◢◣▃▄▅▆▇◤██◥◣ ◢◤██◥▇▆▅▄▃◢◣ ◢◣▂▃▄▅▆█◣█◥◣ ◢◤█◢█▆▅▄▃▂◢◣ ◢█▂▄▆▇◤◥◤◥█ つば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10.132.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78656369.A.EBD.html

11/09 10:16, , 1F
你說的是公民的狀況,才能申請未婚妻簽證,也才能同時I-485
11/09 10:16, 1F

11/09 10:18, , 2F
原po是綠卡,一定是婚後才送件,而且要排期一兩年才能485
11/09 10:18, 2F

11/09 10:29, , 3F
感謝版主,因為我是公民配偶申辦,所以不太清楚綠卡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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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錯誤資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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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iling (104.10.132.182), 11/09/2016 10:32:23

11/10 05:33, , 5F
謝謝。我知道要婚後才能遞件,只是想先請教該狀況。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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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婚後因為仍然工作唸書分離,還是會不住在一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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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對方畢業後才會住在一起。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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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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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還是會有住一起的時候,但不會有白紙黑字(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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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e contract)寫下我們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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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照實寫就對了,我當初跟也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明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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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一起跟雙方家人的合照很重要,有銀行帳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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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可以辦個手機的family plan,讓兩個人名字都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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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越多共有的東西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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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8e5nwz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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