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EAD的使用規定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worldwide)時間1周前 (2024/12/13 06:03),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4人參與, 23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請教各位先進 雖然我目前尚未送485,但想了解一下有關使用EAD工作的一些問題。 我目前在大學任教,但明年初會有一個新offer,同樣的工作領域與職稱,薪水更高。 我的PD是9/29/2023,我猜明年暑假以前可能排不到。 先假設我有機會在明年五月送485跟765(無論是走表A或表B), 若這情況成立,我打算用EAD的身份(放棄我H1B身份), 同時從事兩份工作,即現任學校與新offer的學校。 然後利用485的Job Portability規定,等到滿180天後, 從現職學校離職,轉而到新offer的學校來送485j。 所以...我的問題是: 我使用EAD同時為兩個雇主工作,而其中一個是sponsor我綠卡的雇主, 這樣使用EAD的方式有違反什麼規定嗎? 我的理解感覺是沒有,因我並沒有離開sponsor我綠卡的雇主。 同時我的EAD允許我從事任何工作,無論正職或兼職。 不曉得我這樣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我實在不想放棄新offer,除了待遇之外,我也能跟太太在同一所學校任職。 所以希望能夠找到解套方式,畢竟排期的事實在無法控制。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99.106.8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734041011.A.13A.html

12/20 04:06, 2天前 , 1F
最近這裡似乎有點冷清....y
12/20 04:06, 1F

12/20 04:14, 2天前 , 2F
Google是說EAD可以兼職沒問題
12/20 04:14, 2F

12/20 14:48, 1天前 , 3F
沒問題
12/20 14:48, 3F

12/21 11:58, 23小時前 , 4F
台灣發展好 沒多少人想移民吧
12/21 11:58, 4F
文章代碼(AID): #1dMrsp4w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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