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出國小費甘願給 旅行社不得強迫或建議
看板Tour-Agency (旅行社)作者homejudy0312 (田田辣:))時間14年前 (2012/02/14 16:48)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 3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剛剛報名了國外旅遊團
因為先前看到這篇報導,於是問業務關於小費的問題
得到的是.....
"小費是導遊,領隊每天100元,這是公定價!!"(態度有點強勢)
原本我們也很喜歡另一個團(不同旅行社,沒報名這間)
昨天打電話問小費的問題
他們的態度相較之下就友善許多....
"因為小費是導遊們的薪水,所以希望團員可以是他們的表現斟酌給予小費"
雖然說業務的表現不代表我們一定會遇到差的導遊,領隊...
但是一聽到態度很強勢地要我們給小費
心中就會莫名有一股......很不想給的FU
所以想請問大家.....假設真的遇到很差勁的導遊,領隊
可以選擇不給or給的金額比旅行社建議的少嗎??
謝謝~
※ 引述《ETMiKi (余鐵雄法官)》之銘言:
: 出國小費甘願給 旅行社不得強迫或「建議」 新聞網址:http://ppt.cc/TkWu
: 2012年1月20日 下午1:19
: 春節假期,許多民眾出國旅行,大多會遇到需要支付小費的情況,新北市消保官
: 提醒,付小費給服務單位或導遊領隊,應該出於自願,如果在團體旅遊時,旅行社或
: 導遊領隊,以強迫或所謂的「建議金額」告知遊客給小費,消費者可以蒐證,回國後
: 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訴。
: 出國玩,就是希望開開心心,放鬆心情,但是有民眾因為要不要支付小費的問題
: ,和旅行業者鬧得不愉快時有所聞,新北市法制局接獲民眾投訴,有旅行社向遊客表
: 明「小費屬於他們薪水的一部分」或「收取後要跟旅行社拆帳」,甚至更誇張的還有
: 逐一點名旅行團成員,叫到前面給小費,消保官張祐齊說,這樣通通不行,消費者可
: 以主張不給小費。
: 張祐齊指出,在歐美國家確實有支付小費的習慣,但是在臺灣或日本並沒有約定
: 成俗,旅行社不可一概通用,他強調,小費屬於贈與性質,是消費者對於相關服務的
: 滿意度回饋,絕對不是應該負擔的費用。
: 消保官建議,團體旅遊時,消費者不需要遵循旅遊業者給的「小費建議」,例如
: 每天要給10塊錢的說法,遊客如果願意給小費,可以在旅遊行程最後一天,視整個遊
: 程的滿意度再「贈與」小費。
: --
: 各位說看看這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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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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