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身份與稅務上的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度沙爾亞)時間19年前 (2007/03/14 12: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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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shiya (Kill me softly)》之銘言: : 我於2006年六月從學校畢業(F-1持有) : 並於同年八月轉換成OPT身份開始工作 : 以往在學校領得的薪水我都是填1040NR (甚至1040NREZ) : 但是今年因為pratical training的關係讓我很困惑報稅的方法 : 以下是問題: : 1. 從F-1轉成OPT, 以移民局的角度來看算不算"身份轉換"? : 又以稅務的角度來看呢? 身分都是F-1學生身分 : 2. OPT身份可以與一般PR/citizen一樣填1040/1040EZ嗎? : 精華區裡好像有寫 外國人要在美國住滿五年才能填1040 : 可是我又聽到了以下的說法 : (a) 由我朋友(在CPA firm工作)所說 : 住超過183天以上的外國人可以選擇報1040 : 而且1040和移民局的身分是分開的, 即使沒繳FICA還是可以填寫1040 : 所以以我的情形(我06年只有6天不在美國)可以填寫1040 稅法跟移民局的身分是分開沒錯 但是FICA跟FIT對NR or Resident的認定是一樣的 以學生身分呆在美國的時間不能計算 請詳讀PUB 519 : (b) 稅法上對於OPT並沒有嚴格的定義為F-1 status : 所以此種灰色地帶可以以每個人的不同稅務/身份情形 : 來選擇以達成稅務上的優惠 稅法有說只要是exempt individual(ex student), 所呆在美國的時間就不能算入resident的計算 所以大部分持有F-1的外國人都是NR(除非你呆滿五年) :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OPT持有者 都是怎麼報稅的呢? 1040? 1040NR? : 謝謝大家把文章看完 <(__)> 當然有人會說用1040可能也不會怎樣 IRS不一定會去查這點小錢 但是為了以後轉換身份 或申請綠卡 還是小心點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12.166.98 ※ 編輯: dusa 來自: 128.12.166.98 (03/14 12:41) ※ 編輯: dusa 來自: 128.12.166.98 (03/14 13:39)
文章代碼(AID): #15ztp9gV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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