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我喜歡三明治
其實不知道這篇標題該選哪個分類(食譜、心得、閒聊?)
但看起來閒聊成分居多姑且就選閒聊了:p
以下是關於三明治的閒談:
(圖文版http://fmbottle.pixnet.net/blog/post/36186823)
同樣是夾料的麵包,我喜歡三明治更甚於漢堡和熱狗堡。
http://0rz.tw/CHyog
為什麼呢?我也不知道,
大概是三明治裡總是夾比較多的新鮮蔬菜,顏色很漂亮,看起來有活力吧。
不像漢堡油膩痴肥,熱狗堡又過於粗糙毫無美感可言。
說到三明治最常被使用也是最經典的麵包還是白吐司啦,
但我不想做吐司。
麵包的麵團是上一次披薩麵團的改版。
材料:
高粉280g,低粉120g,水240g,
快速酵母4g(先與部分溫水溶在一起)
鹽8g,橄欖油32g,
老麵團160g(上次的麵團,最後一顆退冰加進去攪拌)。
做法:
1. 全部材料攪拌至可以拉出一點薄膜即可,也不用太薄太透明。
2. 基本發酵180分鐘至兩倍大,前幾天天氣較涼所以發比較久。
3. 分割成五顆,每顆約166g。
不馬上用就以保鮮膜包起來丟冷凍,用前再拿出來退冰。
我把退冰的麵團分成兩塊,上面那塊進爐前塗了一層橄欖油,
沒什麼理由,只是想看烤出來會有什麼差別。
http://0rz.tw/Po2vV
230度烤約12-15分鐘,變成你滿意的顏色就可以出爐了。
麵團因為沒有承載食材,整個膨起來,簡直就跟口袋麵包一樣嘛 ~_~
http://0rz.tw/wWNfY
有塗橄欖油的(上面那顆)表皮看起來比較皺,
味道上沒明顯不同,下次不要塗了,還是原來那樣就好。
這個大家應該也很較關心,
像這樣平均一顆熱量約232大卡,算很低的。
材料這麼簡單的麵包也有232喔,
請大家自行想像坊間又香又軟又甜還包餡的麵包是怎樣。
老實說很多有標示熱量的麵包我都懷疑是標低了。
雖然是一個膨皮的麵包,但是發酵得還不錯,
看它的小水泡,歐式硬麵包的精神,出爐的幾小時仍保持外脆內軟。
http://0rz.tw/mCJsI
放一個晚上麵包就整個回軟,懶得再烤,直接剖開,
兩面擠一點黃芥末和美乃滋,
夾進火腿、起司、小黃瓜和番茄,就是一個三明治啦!
http://0rz.tw/KDsKu
三明治最棒的地方就是容易做,從冰箱裡把準備好的材料拿出來,
像火腿片、起司、水煮蛋、馬鈴薯泥、鮪魚餡、小黃瓜、番茄、生菜等等,
不用再烹煮,組裝完畢就可以吃了,是變化很多、很簡單也很好吃的食物。
現在也有很多做熱三明治的,烤得熱呼呼,
像漢堡一樣夾進各種現煎肉片、融化的起司等等,
那樣也是好吃,但很多都是冷了就變難吃,很膩口。
我覺得三明治的本色還是冷食,那樣最棒了,
雖然是冷食,但不管什麼時候吃都好吃,
做好放冰箱,抓出來馬上可以吃,
就算麵包變得有點乾有點硬,可那個咬勁也很不賴啊。
帶著克難與救急的精神的三明治是冷冷吃卻令人感覺溫暖又安心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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祢說出來就存在 祢造出來就崇拜
祢說存在就存在 祢叫我愛我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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