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處理

看板SanFrancisco (舊金山灣區)作者 (路人)時間17年前 (2008/02/16 14:4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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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ipleC ( 沈默...是真神 )》之銘言: : 我想問的是 : 一個車禍意外, 只是自己車子打滑翻車, 沒有人員受傷 : 在故障排除, 車子停在可以停車的路邊之後 : 警察是否有權利要求並指揮拖車公司把車子拖走? : 連一點讓車主個人處理的空間都沒有? 如果你的路邊是指一般街道可以停車的路邊, 那警察不能找拖車來拖.. 除非你 停到超過很多天 (有些住宅區有 72 小時的限制). 如果你指 highway 旁邊的話 那邊一般都不能停.. 或是 emergency only.. 這個時候警察可以依據他對安全 上的顧慮把車子拖走, 如果車主不馬上處理的話. 不過比較常見的是會給一兩天 讓車主處理. 如果沒有安全上的顧慮的話. 這種情況下他會在車子貼一張貼紙標 示, 一方面也是給之後巡到的警車看. 你這個問題絕對不會有標準答案的.. 因為安全上的考量可以是很多狀況. 所以 基本上就是警察說的算. : 同時, A君駕駛B君的車子而發生了這個意外 : 責任是在A君的保險公司還是B君的? : 還希望有經驗或是知道的朋友回答一下, 我還真的蠻納悶的 如果開車的人沒事車子有事的話是跟車子的保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83.2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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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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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6:26, , 2F
高速公路旁棄車,警察會逐日貼綠黃紅紙條,3或4天後拖走.
02/16 16:2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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