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處理

看板SanFrancisco (舊金山灣區)作者 ( 沈默...是真神 )時間17年前 (2008/02/16 15:2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引述《kruz (路人)》之銘言: : ※ 引述《TripleC ( 沈默...是真神 )》之銘言: : : 我想問的是 : : 一個車禍意外, 只是自己車子打滑翻車, 沒有人員受傷 : : 在故障排除, 車子停在可以停車的路邊之後 : : 警察是否有權利要求並指揮拖車公司把車子拖走? : : 連一點讓車主個人處理的空間都沒有? : 如果你的路邊是指一般街道可以停車的路邊, 那警察不能找拖車來拖.. 除非你 : 停到超過很多天 (有些住宅區有 72 小時的限制). 如果你指 highway 旁邊的話 : 那邊一般都不能停.. 或是 emergency only.. 這個時候警察可以依據他對安全 : 上的顧慮把車子拖走, 如果車主不馬上處理的話. 不過比較常見的是會給一兩天 : 讓車主處理. 如果沒有安全上的顧慮的話. 這種情況下他會在車子貼一張貼紙標 : 示, 一方面也是給之後巡到的警車看. : 你這個問題絕對不會有標準答案的.. 因為安全上的考量可以是很多狀況. 所以 : 基本上就是警察說的算. : : 同時, A君駕駛B君的車子而發生了這個意外 : : 責任是在A君的保險公司還是B君的? : : 還希望有經驗或是知道的朋友回答一下, 我還真的蠻納悶的 : 如果開車的人沒事車子有事的話是跟車子的保險.. btw, 意外當下沒有人受傷 如果過兩天之後, 出意外時車上的乘客忽然有人有狀況的話 是A君的liability要負責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4.99.194
文章代碼(AID): #17jexpIC (SanFrancisco)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2
2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6 篇):
2
2
文章代碼(AID): #17jexpIC (SanFranci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