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分享食譜的可行方案

看板baking (烘培)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05/06 17:1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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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想談一下烘焙界食譜應用的現象,雖然食譜本身的配方比例並沒有著作權的 問題(以法的觀點:任意公布食譜配方比例、作法 是不違法的)。 關於食譜的著作權問題可以參考 2773篇 #19d1VLcr 的案例。 但實務上,卻為何很少看到烘焙師傅之間互相採用彼此的配方、作法呢? (這道理應該跟寫文章時,文人相輕的道理相同) 實務上,各烘焙師傅、烘焙教室的老師雖然做同一種東西,但都會極力避免跟他人一樣, 這是好事(因為不跟別人的食譜作法一樣,有助於台灣烘焙產業的創新,大家都 力求創新,才會有更多更好、更新穎的產品出現)。 而烘焙界的現況以及各師傅之間如何避免跟他人相同的因應方式,大致上有幾種手法: 舉例來講:一般白土司的配方、比例大家都很熟悉,作法採用直接法、後油法等概念 也都是一講大家都知道。(不熟悉的去看丙級檢定的內容也找的到),所以在做白土司 時,各師傅、老師無不卯足全力,力求變化,常見的變化有: 1.名稱變化:白土司,龐多米、日清白土司、山茶花白土司....... 2.比例上的變動:師傅可能會在不影響整體成品的地方做比例變動,例如原本糖8%, 變成7.5%,鹽從2%變成1.5%.....等方式。 3.作法上的變動:原本直接法、前油法,發展出湯種法、中種法、後油法....等。 原本基本發酵時間60分,改成65分.....等。 4.材料變化:這一部分已經等於自創配方材料了,是一種創新,所以不屬於他人智慧。 再舉做戚風蛋糕為例: 1.名稱變化:戚風蛋糕--黃金戚風蛋糕.......等。 2.比例上的變動:BP(泡打粉3%變成3.5%或4%),糖減量(或加減幾公克), 低粉增減量(8吋從低粉95g變成100g或是減為75g) 3.作法上的變動:這是戚風蛋糕最容易變化的部分,細則如蛋黃糊製作時,蛋黃加 進去的順序,是否用燙麵方式,各種材料加入的順序、方式等都是變化的地方, 蛋白糊部分,蛋白打發的程度,加糖方式、時機也都能做文章。 ~~~~~~~~~~~~~~~~~~~~~~~~~~~~~ 以上是大致上歸結一下現今台灣烘焙界,各家師傅要採用人家食譜、作法時, 所做的因應之道,以避免跟他人完全一樣(不論是怕被取笑,或是怕抄襲嫌疑..等因素) 就是不想跟他人一模一樣的作法。 在這邊,也因為各師傅間有文人相輕的心態(不是因為著作權會違法的問題), 也才促成一樣產品,有那麼多相關衍生變形產品的出現。讓台灣烘焙更多采多姿。 ~~~~~~~~~~~~~~~~~~~~~~~~~~~~~~~~~ 若是版友想要分享他人食譜的可行方案: 1.網路上找的到食譜比較沒有問題,因為別人已經PO上網了,可以直接打出來, (要注意的是文字、排版格式不要跟抄襲對象完全一模一樣,不然你是觸犯 著作權法喔。排版、敘述方式變一下即可。) 2.修改配方、比例、作法等方式(如上面分析的各師傅之間的手法) 3.加上自己獨創的配方、材料、作法。 ps.儘管直接PO出他人書中食譜配方、作法沒有著作權問題,不構成侵權(沒有完全 照他的格式寫才沒有侵權,如果按照原食譜格式寫還是有侵權問題,但不是侵犯 配方權、作法權,而是侵犯他人文字、圖片著作權) 但凡事不能只講法,基於情,人家配方研發也是要賺錢的(不然他自己上網公布 就好,何必寫成書來賣),要留一口飯給人家吃(畢竟很多人是以這個產業維生 的),因此盡量不要一字不改的照抄上來,稍加變化會比較好(或許你那一點小 變化,反而成為熱門食品呢)。 案例:某位老師教學時做了黃金戚風蛋糕,他的學員將他的糖略微增減PO上網, 引起該老師的困擾(謎之音:這樣大家都會做了,你叫該老師以後要怎麼 招學生?) 但同一案例另一學員,就改成可可配方,做出黃金可可戚風蛋糕,並將其配方、 作法公布在網上,就沒造成該老師的困擾。 分析:雖然第一位學員並沒有觸法,但讓人無法生存了,而另一為學員巧妙的創作 另一種配方跟原老師有明顯差異,亦不會影響原老師的教學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212.83 ※ 編輯: capik 來自: 124.10.212.83 (05/06 17:13)

05/06 18:55, , 1F
說實在的 現在資訊這麼發達了 沒什麼好藏私的 國外的食譜
05/06 18:55, 1F

05/06 18:55, , 2F
看不完 很多大師也都在出版食譜
05/06 18:55, 2F

05/06 18:56, , 3F
大家應該多多分享
05/06 18:56, 3F
文章代碼(AID): #1A0LH2-k (b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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