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桃園富薆倒店後的餐券處理

看板love-vegetal (素食/蔬食)作者 (感覺不會騙人)時間15年前 (2011/06/15 01:28), 編輯推噓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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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的看法 我覺得蠻奇怪的一點是 沈家可以把原富薆賣給現在天福的老闆 卻沒辦法處理先前已經賣出的票券 這點我是覺得蠻惡劣的 而且賣完之後再來拋棄繼承… (應該不會是限定繼承啦,限定繼承就會把賣的錢拿來償還債務) 再來 賣出的票券 按「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賣出的每一張券都會由金融機構提供足額履約保證 參考網頁:http://www.cpc.gov.tw/contract.asp?NoticeType=1176 就是說他倒閉了之後,就由提供履約保證的金融機構接手進行賠償 但在這件富薆倒閉的案例中,似乎沒有發揮履約保證的功能 應該要由消保官查明後,再來告知消費者後續的處理方式 直接叫消費者打官司的消保官其實不常見(還蠻爛的) 再來就等調解吧,沈家如果有誠意的話應該會出來解決 上述2點也可以在解調會上提出,請消保官說明 ※ 引述《kkppt (kkppt)》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Food 看板 #1DzgTYsa ] : 作者: kkppt (kkppt) 看板: Food : 標題: [情報] 桃園富薆倒店後的餐券處理 : 時間: Tue Jun 14 08:12:16 2011 : 餐飲名稱:富薆素食麗緻餐廳 : 地址: 桃市春日路616號3樓 : 營業時間:閉店 : 價位範圍(每人):$298/$330 : 這個店址原先是人道素食後來換成富薆, : 雖是素食但走歐式吃到飽路線,同時也做喜宴生意 : 吃過很多次,所以在三月初聚餐時買了餐卷(一本12張,$3000) : 打算母親節時家族聚餐之用, : 餐卷雖然只比直接付現省$25(相當於調整價格前的9折) : 沒想到沈老闆於03月中心肌梗塞逝世 : 富薆也就停業了,05/01換成天福入場 : 經營團隊不同,外場人員與型態都不變,價格也相當 : 但是原先購買的餐券就變成了廢紙一本 : 投訴消保官,同時發現也有其他喜宴客人同時提訴 : 沈家此時在天福的門前放了一本讓客人登記聯絡資料的簿子 : 看似有誠意處理 : 不過在消保官發函的調解日前,沈家家屬提出了拋棄繼承(or限定繼承) : 換句話說,所有已收之訂金或是餐券款項仍是討不回來, : 在此報給同為受害者知,亦請問版上大大意見是否仍有機會討回原款? : 經此次教訓,發現餐券或是套卷這種東西真的一點保障都沒有,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60.51

06/15 07:39, , 1F
這就是我不爽的原因,雖然只有三千也不想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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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7:39, , 2F
推想可能店址是租的,不是賣給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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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7:40, , 3F
就是調解日前沈家拋棄繼承所以調解會就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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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外隨便發言其實也蠻亂來的.....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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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覺得售出的票卷有履約保證,你搬出的禮券定型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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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有第三者擔保,這間應該是不會有了,所以餐卷本身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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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已經違法了,應該另外裁罰,不過跟發行人消失造成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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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兩回事(發行餐卷違法跟無法使用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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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照消保官的權限,他們能作的本來就是居中協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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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什麼違規罰款的東西 跟消費者其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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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照法理跟常理判斷,沈家的確可以賴掉,因為餐卷是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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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39, , 12F
人發行(這種小餐廳不可能以公司或者家族發行的),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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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經亡故了,也只能用債務糾紛來處理,就連禮券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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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你都不能裁罰(沈家? 你如何證明這餐廳他們家族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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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責任對消費者負責? 成員個人事業跟家族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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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許這樣說很鳥,但是拋棄\限定繼承本來就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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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債不子償、債務不留給家屬後代而創的,使用也是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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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能證明這餐廳,他們家族有參與其中經營,不然真沒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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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們討錢,畢竟死者發行的違法餐卷是死者的本身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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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爭這口氣,直接走訴訟最快(取得債權、清查名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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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作協商其實蠻沒意義的,只要他們家不想盡道義責任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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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處理,你也拿他沒輒(還是那句,除非證明餐廳跟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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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52, , 23F
家有關,不然你很難說什麼)
06/15 10:52, 23F

06/15 12:42, , 24F
G大說的沒錯,所以我更同情那些喜宴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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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05, , 25F
g大說的有理 不過人家都拋棄繼承了 去告一個死人幹嘛?
06/15 19:05, 25F

06/15 19:06, , 26F
照你這樣說 訴訟最有效那根本就不需要消保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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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13, , 27F
禮券定期化契約算是一種常識 買禮券的時候就要注意
06/15 19:13, 27F

06/15 19:14, , 28F
以免日後求償無門 以後買類似的東西都可以多注意一下
06/15 19:14,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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