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兩件寶特瓶折扣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 (神經病)時間14年前 (2012/03/22 13:56), 編輯推噓16(16042)
留言58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朋友們是否搞錯什麼了?是因為這實在太微不足道而且感覺起來又似乎於己無損, 所以大家通常才忽略或不計較這種搭順風車的行為。但不管客人願不願意,店員本就不 該這樣做。我在第一篇的推文拿小七的i-cash為例稍微提過,會在下段說得更清楚。   這種在客人交易時順便撿便宜湊折扣的案子裡,有些朋友只看到不管客人同意與否 ,客人都沒有實質損失。但各位是否想過這個問題:客人沒有損失,店員撿到便宜,請 問到底是誰吃虧了?   我拿自己的i-cash幫客人結帳,點數貼紙歸他,他沒多付或少付錢,我憑空賺紅利 點數;我在客人買單罐飲料時跟他湊個第二罐五八折,然後把折扣的錢分他一半,他賺 到我也賺到,那到底是誰賠?答案很明顯:雇用此店員的店家或被加盟的體系。   在i-cash的例子中,統一超商本來只是單純做了筆現金交易,卻變成要額外回饋紅 利點數。在飲料折扣的例子裡,OK超商原本用25元賣了一瓶芭樂汁,卻變成用40元賣兩 瓶。這兩個例子裡加盟體系或店家很明顯額外付出什麼或少賺了什麼,造成這些損失的 ,就是在討論裡被人鞭的不肖職員。這也就是小七一而再再而三地嚴禁店員撿這種便宜 的原因。   先不考慮因微罪不舉而不被處分的情形,小七多次在內部通報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 條的背信罪來警告職員勿貪這種小便宜:「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 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有些朋友覺得何不與人方便,有些朋友認為無損客人權益即可,不須計較太多,這 都是錯誤的想法。這樣搞會沒事的大多是雇主或加盟體系未察覺,認為情節輕微或不想 輕易讓員工留下不良紀錄而不追究,但不代表這是可以的。而認為反對這種事算心胸狹 窄或引用其他例子反駁的朋友,我必須說這種觀念以後可能會讓自己在職場上無意間惹 大麻煩。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5.72

03/22 13:58, , 1F
是40元賣兩瓶XD
03/22 13:58, 1F
抱歉看錯金額,已修正 ^__^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85.72 (03/22 13:59)

03/22 14:01, , 2F
如果沒有把第二件私吞(?) 也已經違反規定了
03/22 14:01, 2F
首篇文裡不是已說店員打算私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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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打的是錯誤的發票 商品只能買一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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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04, , 4F
另外 我並不覺得這是無損的行為 即便是損失一元也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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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帳面上無損。店家賣出了商品,也收到錢,消費者實際上也沒多付錢。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85.72 (03/22 14:07)

03/22 14:08, , 5F
推 明明就是很簡單的是非觀念 真不知道現在社會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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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09, , 6F
也許會有人說 損害加盟主或公司利益又怎樣 但就是損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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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09, , 7F
原文的數字好像沒有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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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09, , 8F
不能因為老闆無良 就說老闆利益被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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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0, , 9F
如果要再講的嚴重一點 那和公司不拿回扣 員工自己拿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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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0, , 10F
不是都是一樣道理? 只是金額有大有小 情節有輕或重之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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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0, , 11F
而且有一就有二 私吞是指商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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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1, , 12F
忽以惡小而為之 我讀書時代還有教過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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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而取謂之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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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1, , 14F
大家是都不記得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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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1, , 15F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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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3, , 16F
等一下 如果是另一種情況 如果熟客和店員是聯合榨取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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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4, , 17F
的話 也要負責任耶 因為商品被不當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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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通常都不算,不然要怎麼看待團購?

03/22 14:15, , 18F
如果是講好要一起買 怎麼能算是榨取呢…
03/22 14:15, 18F

03/22 14:16, , 19F
不然 難道櫃台前有兩個互不相識的顧客 要一起買享受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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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6, , 20F
也算榨取嗎?
03/22 14:16, 20F

03/22 14:17, , 21F
曾經有發生過 商品沒給出去 但是發票上面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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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7, , 22F
還是我看錯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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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8, , 23F
這個例子 比較像寄杯 不然損失的反而是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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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8, , 24F
付2瓶錢 就算有折扣 再怎樣也不會比單買一瓶划算呀
03/22 14:18, 24F

03/22 14:18, , 25F
我記得有一個套利的例子 也是先講好可是商品沒給出去
03/22 14:18, 25F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85.72 (03/22 14:20)

03/22 14:20, , 26F
欸?原來是板主?
03/22 14:20, 26F

03/22 14:20, , 27F
還是我跟保險理賠的例子搞在一起
03/22 14:20, 27F

03/22 14:21, , 28F
二位版主的立場好像不太同說。
03/22 14:21, 28F

03/22 14:21, , 29F
寄杯這種例子只要公司開放,自然是可以。
03/22 14:21, 29F

03/22 14:22, , 30F
好像不是寄杯 有點像做人情給店員
03/22 14:22, 30F

03/22 14:23, , 31F
只是單純就法律面說明為何不能這樣做,應該沒立場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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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23, , 32F
協助店員拿到折扣 但是自己有一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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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24, , 33F
不過這種事超商比較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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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27, , 34F
不推這篇 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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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33, , 35F
天天夜班,換我要睡覺了。米莎板主晚點應該就會來輪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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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5:12, , 36F
也許有人覺得寧願讓桶二賺,也不要讓一個不認識的店員賺
03/22 15:12, 36F

03/22 15:17, , 37F
關鍵就在於店員不問一聲就做,的確可能惹來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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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5:39, , 38F
1瓶25 2瓶40 1人付25 1人付15 怎麼看都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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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5:40, , 39F
況且還是未告知下!! 再來我額外多想了萬一大家都沒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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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5:42, , 40F
發票內容!! 店家將購買一瓶的發票都開成兩瓶40 >>自己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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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瓶15 然後又以其他管道方式25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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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5:46, , 42F
之前的確有過一次 是7的 店員按了一瓶養樂多 價格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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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5:53, , 43F
#1CPEU5lo 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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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6:09, , 44F
另外 樓上那位 想太多了 有大量轉賣渠道 進貨價更低的 XD
03/22 16:09, 44F

03/22 16:11, , 45F
至於小量轉賣得利 那好像就是之前的某位卡神做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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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6:15, , 46F
另外補充一下 這件和養樂多那件不同在 那件沒告知有優惠
03/22 16:15, 46F

03/22 20:03, , 47F
03/22 20:03, 47F

03/22 20:29, , 48F
說的好
03/22 20:29, 48F

03/22 22:21, , 49F
同意+1 好多人的價值觀讓我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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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2:55, , 50F
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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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3:44, , 51F
某人的邏輯讓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科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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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3:46, , 52F
不過這是第一次想讓我推這個板主,希望你能繼續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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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0:14, , 53F
看到樓上推文才知道是版主 冏
03/23 00:14, 53F

03/23 00:16, , 54F
說的好...之前我那間店長就很注意這個:別意圖圖利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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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0:16, , 55F
無法認同 推mini大
03/23 00:16, 55F

03/23 07:31, , 56F
樓上不能認同這篇又推mini?這兩位意思不是差不多
03/23 07:31, 56F

03/24 02:00, , 57F
離題一下 i版主您有一篇還沒對版友做出回應
03/24 02:00, 57F

03/24 02:01, , 58F
就是讓misa版主自己面對的那篇 您出來放炮後就不見囉
03/24 02:01, 58F
文章代碼(AID): #1FQhyUzF (CVS)
文章代碼(AID): #1FQhyUzF (C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