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不可不知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罰款5位數)

看板baking (烘培)作者 (木不子水晶凍)時間15年前 (2010/12/23 23: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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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ookclub 看板 #1D4soxFH ] 作者: cupcook (木不子水晶凍) 看板: cookclub 標題: [心得] 販賣食品 __食品衛生管理法(5位數的罰款 請大家幫忙傳閱) 時間: Thu Dec 23 23:37:28 2010 哈囉大家 我是熱愛廚房,幻想有一天可以有個小小店鋪的木不子.(現實生活中是個理化兼化學老師) 網路是個很好的開始,可是卻有著許多法規容易讓人在不知不覺中成為網路蟑螂的獵物~~ 分享給大家 希望我可以成為最後一個因為無知而受罰的人 網誌標示重點易讀版 http://bit.ly/gLVety 在網路經營部落格或是從事販售,最容易違反的法規有四種 1.食品衛生管理法  2.藥事法 3.健康食品管理法 4.化妝品衛生管理法 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是真的把法規從頭看 到尾的人可能非常的少數;更重要的是 即使把法規看完,沒有實際例子佐證其實很難理解法規的玄機,在此深深希望大家不 要再有人藉由”實作”來學習,因為實作代價不小。 以下是依據違規的經驗與網路上看到的相關新聞資訊,所編寫的情境題與選擇題,希 望大家透過案例的認識加深自己對於法規的警惕與重視。編寫有任何不周之處歡迎提 供建議。 情境題,請判斷下列狀況是否違法? 1.小明家裡經營羊肉爐生意,他將家裡新開發的料理包放上網路拍賣平台,商品說明 文字內容引用了書籍《本草綱目》的內容:羊肉有益精氣、療虛勞、補肺腎氣、養心 肺、解熱毒、潤皮膚之效。他希望藉此可以讓更多人了解吃羊肉的好處。 2.美美尾牙時抽中了一組美白保養品,但由於體質容易過敏不敢輕易嘗試,於是放上 拍賣網站想賣給需要的人。身邊朋友曾與美美分享過該產品的美白效果很好。為了提 早將東西賣出,美美將朋友的使用心得寫入產品說明中:此產品使用後可明顯感受到 美白的效果。 3.前一陣子流感很嚴重,筱玲購買了3支耳溫槍放在安親班幫學童量體溫,同事筱美 不知情也買了2支,於是她們決定將多的耳溫槍拿到網路上賣掉。 選擇題,請選擇下列正確合法的產品介紹: 1. A.薄荷可使口氣芬芳 B.薄荷可預防口臭 2. A.服用OO可青春永駐 B. .服用OO可防止老化 3. A.食用動物膠質可以改善養顏美容 B.食用動物膠質可改善皺紋 答案公布 情境題詳解:三道題目皆違法 情境題1.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對於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同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食品不得為醫療效 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一旦涉及療效皆違法,不論是否附引用其他出處皆違法! 相關連結 情境題2. 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只要一般化粧品本身刊登任何有關 商品成分、用途、用法等涉及宣稱效能或廣告性質之資料,沒有事先申請廣告許可 證的情形下,就是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換句話說廠商使用的文字, 我們未必能使用! 情境題3.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販售藥品和醫療器材必須擁有藥商執照,「凡申 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 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不論是販賣 還是交換都要小心! 選擇題: 合法選項皆為A,B選項皆為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文字撰寫請小心,網路世界 一字千金的真諦! 選擇題詳解 http://bit.ly/h6HHcu 例子的編寫與解答若有任何不妥歡迎提出建議,也歡迎大家轉寄轉貼 多一個人知道,少一個人受罰 謝謝大家 若有任何不妥 也請版主告知 謝謝 by木不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2.35.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2.35.32
文章代碼(AID): #1D4stlXs (b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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