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北知味房坑了消費者一百元!?
※ 引述《sammythekid (山米樂其得)》之銘言:
: 我認為這位版友是沒有錯的,錯在店家自己並沒有事先告知解釋清楚,
: 以致於版友產生誤解。
: 我想請大家思考一下,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當作「每個人都應該知道」一樣。
: 更尤其是把事情當作「行規」,在這個法治社會不適用「行規、共識」,一切
: 都該以雙方建立的口頭契約或是契約為主。
: 一方面說:「冰箱內看到的都可以拿」,等開完瓶又改口說:「酒類除外」,
: 請問這樣合理嗎?不是要護航原PO,但是各位把一切都當做「共識」,那我就
: 覺得有趣在,日前某飽店也是提出「酒類飲料」喝免驚的開幕慶祝活動,怎麼
: 各位不會依照「酒類本來就是另外付」的共識堅持給店家酒錢呢?
: 要說服別人之前先提出自己的道理,不要只是當做別人奧客就自以為是。請問這
: 與--「說好價錢199,等到吃飽飯跟你說抱歉是299有啥不同?」搞清楚吧。
排除以"行規"論點來看待這件事的話,其實知味房本身是比較理虧的。
就現場環境來看,冰櫃附近似乎的確是沒有明記"酒類非暢飲"的標示
如果以該原PO當下的條件,服務生回覆的"冰櫃"內飲料都可以拿的內容來看
單純要算的話是連酒都應該算在內,因為這也是一種飲料。
但我比較好奇的是,原PO在當下既然都已經知道酒非免費,然後又說開了又不能不喝
與其跑到PTT來發文批店家這不好那不好,就代表該原PO是認為自己權益受損了
那為何不當下就直接跟老闆反應問題?
服務生的權限不大,直接找老闆我想問題應該好解決,明白敘述當下的經過狀況
我想甚至那瓶酒免費給原PO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到Food板說要理性討論,說飽板這邊一堆護航魔人,自己批評的內容又多是事後諸葛
老實說我看不太出來該原PO的抱怨文有何建樹可言。
當然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處理方式,我是不清楚當事人會不會來飽板這邊看討論
(特別還是被某個愛跳針的人提起,我說該當事人還真可憐。)
只是選擇在網路上寫抱怨文,說店家態度很差沒服務食材比500元差CP值很低云云
那我真的只能說你找錯店家了,更好笑的是拿MK跟知味房來比我就更不知道該說啥了...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知味房經歷過這次的事件,我想應該也會對這種說明上的瑕疵做修正
否則這樣下去相同的問題還是會繼續發生,我相信沒人希望看到這種事。
對了,愛跳針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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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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