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Y板友劣退一事件說明

看板baking (烘培)作者 (我不肥)時間17年前 (2009/02/16 20:3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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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例說明(以下只是舉例,不是真的食譜) : 甲君寫了一份可可牛奶的食譜 : 1. 可可100g : 2. 牛奶100g : 3. 牛奶加熱後加入可可拌勻 : 乙君很喜歡這份食譜,依照自己的口味改成可可牛奶食譜B : 1. 可可80g → 比例經過修改 : 2. 牛奶100g : 3. 牛奶加熱後加入可可拌勻 : 如果乙君公開發表自己修改過的B食譜不會侵權 : 但乙君沒經過甲君同意發表A食譜就會侵權 : 如連結中提到『衍生著作B』與『原食譜A』視為兩個不同的著作 : 這兩個食譜都會依法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依照這樣的解釋 那是不是我改成 1. 可可99.5g 2. 牛奶99.5g 3. 牛奶加熱後加入可可拌勻 也不會侵權??? - 如果我是pinguino37 會合理懷疑 yat 貼出的食譜是 地瓜210g 地瓜粉90g (好像是30g) 黑糖 66g (好像是22g) 奶油 66g (好像是22g) . 好神奇喔,跟我的配方比例都一樣耶,只有地瓜不一樣,她抄襲我的! 以下我在網路上看到的 http://www.sunnylaw.com.tw/copyright-personal%20use.htm : 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參照,尤其請注意第六十五條。 http://qmems.pme.nthu.edu.tw/wp2.htm : . . 略 . . 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 第六十五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 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標 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 以上 依我的理解判斷yat犯的錯只有 "未明示其出處",但出處配方已經被拿掉了, 這該如何出起? 且,pinguino37如果沒有使用此配方做營利用途 ex: 開班授課教學 放在自有的收費食譜網站 且也並非從頭抄到尾,只有食譜比例雷同,實在是想不到哪裡有侵權, 有請法律系的朋友指教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95.94 ※ 編輯: iamnotfat 來自: 118.166.195.94 (02/16 20:36) ※ 編輯: iamnotfat 來自: 118.166.195.94 (02/16 20:39)

02/17 22:36, , 1F
我看把這篇轉PttLifeLaw版好了
02/17 22:36, 1F
文章代碼(AID): #19cLt9ez (b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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